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风险预警名单
现面向社会公布。请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在教育部开发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家长端APP中,选择口碑好、信誉好、评价高的合规机构,远离存在培训及退费风险、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高风险机构,从源头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孩子在安全、规范、专业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锦江区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告家长的一封信
切勿盲目相信机构的口头承诺,谨防不平等条款侵害自身权益,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拒绝让孩子参加任何个人或非正规培训机构开展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种竞赛比赛活动,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监督校外培训行为请家长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缴费票据、支付截图等相关资料,以作维权凭据。当产生...
【普法课堂】培训机构单方变更培训地点,消费者可否解除合同?
对于被告抗辩其不存在违约,场馆变更并不增加原告交通负担,新场馆更方便家长接送孩子,服务质量有提升,且根据合同约定,课程售出后已支付课程费不予退还。第一,在被告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课程售出后已支付课程费不予退还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原告不发生效力。第二,被告在合...
以案说法:“特惠课程”不退不换?法院判定条款无效支持退费
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双方明确约定李某某购买课程为特价课程,合同载明“特惠课程不退不换”,且已超出课程有效期,李某某无权要求退费,即便李某某中途退费,也丧失优惠权益,退费时应按照课程原价扣除已上课时课程费用后再进行退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
普法时刻 | 培训途中提出退费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虽然合同中规定了服务期限,但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培训机构的违约行为导致钱某无法继续享受预期的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钱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
培训机构单方变更培训地点,消费者可否解除合同?
对于被告抗辩其不存在违约,场馆变更并不增加原告交通负担,新场馆更方便家长接送孩子,服务质量有提升,且根据合同约定,课程售出后已支付课程费不予退还(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第一,在被告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课程售出后已支付课程费不予退还的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原告不发生效力。
篮球培训机构擅自转让,“不退不转”合同条款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形成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后,培训机构因倒闭、转让等而无法提供课程服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如“费用不退不转”“赠课不退”“已超过有效期”“优惠价按原价扣除后退还”等,不合理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不是不予退费的合理理由。家长在培训过程中应...
点评23家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
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预防和减少消费类合同纠纷,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对2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梳理点评,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示培训机构诚信经营。“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有违公平...
315吐槽大会|“培训机构不愿将赠送课时计入退费” 后续:愿多退300...
2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报道了合肥市民周女士的遭遇。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议约定赠送课时不予退费,该条款属于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无效。培训机构应将赠送课程算在其中,退还给消费者。“我们跟领导汇报了,最后商定在原本退费的基础上,多退还消费者300...
课没上完,协议约定“不退不换”,学费还能追回吗?
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双方明确约定李某某购买课程为特价课程,合同载明“特惠课程不退不换”,且已超出课程有效期,李某某无权要求退费,即便李某某中途退费,也丧失优惠权益,退费时应按照课程原价扣除已上课时课程费用后再进行退费。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