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事件:多位安置者,房屋被登一人名下,居住权能否保障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一)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1.诉讼请求-三原告吴悦娟、赵雅菲、林梓鑫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①确认三原告对北京市东城区一号房屋有权居住使用。-②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2.事实与理由-...
一起拆迁房屋产权人起诉其他安置人买断其居住权要求其腾房的案例
赵某丹虽系被安置人,但其对被拆迁的房屋并无实质性的财产权利,对被安置其中的房屋,也不享有所有权权益。其作为被安置人,对一号房屋享有的安置居住利益,并非法定的所有权,也非法定的用益物权,而是根据我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法规所享有的一种合法权益。赵某丹所享有的这种合法权益,不应优先于我的所有权。故起诉。
日报说法儿|房子一旦设立了居住权 还能买卖吗?
此外居住权人也要注意,不能将享有的居住权进行转让或再次继承。而且,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一般情况下也不允许居住权人进行出租,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张蕾
八旬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后被赶出家门!如何学会用“居住权”保护...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张双鹏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居住权最长期限终身,且无偿居住,而且是经主管部门登记,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撤销,而租赁协议最长期限20年,有偿(支付租金)居住,协议一旦遗失当事方权利就得不到保证,两者差别巨大。办理了终身期限的居住权登记之后,权利人的居住权甚至要高于产权人。由于居住权的...
遗嘱设居住权,让再婚老伴有保障
A:如果房屋继承人要出售房屋,新房主也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离。根据《民法典》第十四章规定,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一般是以生活居住为目的而设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这两项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和任何第三人都应当尊重和配合,不应当妨...
母亲房屋赠与孙子的法律效力争议:法院支持继承人撤销赠与请求
但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内容:认定周某浩与赵某霞之间的赠与合同为一般赠与,且已撤销,故涉案房屋并不具有案外权利人;且原、被告签订的《关于母亲赵某霞抚养问题协议书》是对案外人周某浩接受并取得涉案房屋赠与后,被告和周某浩所尽义务的约定,非赠与合同履行所附条件;现被告不能证明该协议内容中所指“赵某霞一切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最后,产权人可以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卖房。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该处分行为不得妨碍居住人的居住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事先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产生了对世效力,即使她的儿子卖了房子...
《民法典》人人必知的49个法律要点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14.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小剧场|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一、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是权利人依据合同、遗嘱等享有的对他人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赋予占有、使用的权利是为了满足其生活居住的需求,如果权利人将房屋用于经营、堆放物资等则超出了居住权人的权利范围。二、居住权设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比如签订居住权合同、设立遗嘱等,居住权合同需要包含当事人的名称、住宅的位置...
【以案说法】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且看所有权与居住权...
吴明强签订协议同意将房屋给李婷及李婷女儿居住,该协议合法有效,是吴明强对其权利的处分,吴明强对此房屋拥有二分之一处分权,因此被告李婷及其女儿对房屋(含车库)拥有二分之一份额的居住使用权。吴明强与黄欣生育有两个儿子吴桂及吴桂生,黄欣去世后,吴桂与吴桂生共同合法继承涉案房屋的二分之一份额。吴桂生明确放弃对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