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共享充电宝教程” 充的是非法消费的电
同时,“私占共享充电宝教程”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犯罪方法,出售“私占共享充电宝教程”则属于传播犯罪技巧,扩散犯罪方法,且传播犯罪方法罪属于行为犯,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出售教程的商家根据情节有可能...
解读: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均存在未遂形态
一种观点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将“多次盗窃”列为与“数额较大”同等地位的构成要件要素后,特殊类型的盗窃犯罪不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换言之,对于嫌疑人多次盗窃的,只要行为已实施完毕,不论是否实际窃得财物、造成被害人的损失,均以盗窃罪既遂论处,特殊类型盗窃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
入户盗窃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第一种意见认为,入户盗窃是行为犯,行为犯的既遂是以实行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准,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进入黄某所有住所内,其入户盗窃的实行行为已经完成,故应当认定为既遂。第二种意见认为,盗窃罪侵害的是受害人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入户盗窃财物在实际窃得财物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既遂,本案中李某已进入...
浅析刑法第264条之扒窃入罪
但是刑法的这一修改使得扒窃成为行为犯,只要有扒窃行为就要被定为盗窃罪,不问及次数及金额。扒窃独立构罪尚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第一,这一规定使得扒窃成为行为犯,然规范行为犯一般适用于保护重大法益及个人专属法益。而财产权属于非专属法益,显然不是行为犯所涵盖的内容。所以盲目入罪显不合适;第二,这一规定有违背...
【以案释法】“盗窃罪”的五种情形,你清楚吗?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属于特殊盗窃,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内容,这四种情形是不受数额标准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从重打击这几类恶劣的盗窃行为。这四种情形都属于“行为犯”,即只要着手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盗窃了多少价值的财物在所不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行为人实施这种扒窃行为,一方面显示其胆子更大,从而具有更大的主观恶性;另一方面,由于容易被人及时发觉,也易发生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严重后果,对这类行为,不论盗窃数额多少都予以定罪处罚具有合理性;反之,如财物已离身,脱离了被害人的直接占有和控制,行为人乘机窃取,相对也不容易被人及时发觉,因而引发犯罪分子...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 徐然在财产法益保护目的中理解...
从法理上看,《98解释》之所以将“入户”“扒窃”纳入多次盗窃的不法内涵中,是因为考虑到这两个情节不仅侵犯财产利益,而且侵犯了他人住宅安宁、侵入不特定的贴身范围,由此才能将多次盗窃与多次小偷小摸的行政违法行为相区别。“多次盗窃”的不法内涵在于“多次的形式不法+侵害多元法益的实质不法”,因而能够与“数额较...
解构轻刑罪案,推出“微罪”概念
用随身携带的镊子盗走其1.5元,后被抓获。该案由公安机关直接移送到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最后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争议的是诸如扒窃属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扒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界分以及乘车人放在座位上方行李架上的财物被盗可否构成扒窃罪等司法人员和学者感兴趣的小问题,而这些并非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