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件中,投资人的损失如何计算?
非吸案件中,投资人的损失应为投入本金数额减去所得回报数额。而关于复投中损失的计算,2014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五条指出:“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实际案例:徐某、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鲁0682刑初249号。该案...
有上当的吗?锦州又一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被曝光
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此后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参与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放弃报案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投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这又是一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案,这几年锦州相关案例特别多,之前就有两家旅游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也有收藏品方面,而这一次竟然是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上当者大多数是老年人居多。这也...
集资诈骗案成功“辩”非吸,刑期大幅减少
因此,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法院在判决书中,关于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相关说理,基本采纳了曾律师对于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相关论述,认为检察院指控罪名错误,当事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而构成轻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判处当事人四年八个月有期徒刑。至此,该案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辩护效果。以...
虚拟币集资诈骗案高管集资诈骗罪名变更成功,罪名改成非吸获缓刑
如果本案F能够变更为非吸,那么现在检察院给予的量刑建议只有两年,低于三年,因此,当事人F就可以在法院审理阶段退出违法所得来积极争取一个缓刑的可能性。当事人F也看到了些许曙光。4.当事人F判二缓二,回归家庭在当事人F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颜律师联系了承办检察官,希望检察院能够快一点将这个案子起...
郯城县人民法院关于黄保兰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执行案件相关事宜的...
本院办理的被执行人黄保兰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黄保兰所有的全部财产已处置完毕,现开展退赔工作,经审计确定退赔比例为21.47%,退赔范围包括:1、刑事判决书确认的集资款项;2、经民事诉讼确认的款项(剔除与刑事判决书确认的相互重复部分);3、经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报案登记后,由郯城县公安局、郯城县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赵兴江、阎红辉、赵炳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近日,犯罪嫌疑人赵兴江、阎红辉、赵炳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赵兴江、阎红辉、赵炳辉等人在未核实“共创会”是否具备金融投资合法性前提下,建立微信群用于“共创会”宣传,租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333号某房,用作“共创会”公司宣...
200万元!我市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资金兑付开始了
为有序推进卢学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资金兑付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对涉案资金兑付方案予以公告。一、兑付对象已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并经司法鉴定确认的集资参与人。二、兑付原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司法审计和核实结果,以息抵本、按人核算、按比例清退。
警方通报山东泰通金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侦办情况
新京报讯据泰安高新警方官微消息,2024年3月6日,山东泰通金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电新到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当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案件侦办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公安机关先后对刘电新等4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现已查明的涉案...
集资诈骗、非吸类案件,人民法院如何高效执行?
大家好!我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朱一心。今天和大家交流的主要内容是办理涉众型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实践与经验。涉众型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指的是涉及众多投资人的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涉刑事财产刑部分的执行案件。通俗点说,就是人民法院执行“爆雷”的P2P公司的财产,并把案款发还给众多...
犯罪嫌疑人王晓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犯罪嫌疑人王晓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晓红受雇于“吴某荣”,租用罗湖区笋岗宝能慧谷B座某房为据点,注册了华英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授课或线上会议的形式,向不特定人员鼓吹“RNETA黑金工会”平台投资周期短、回报高、随投随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