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规范适用探析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将惩罚性赔偿纳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责任,对生态...
安仁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近年来,随着网...
石魏 侯撼岳|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现状审视、反思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仅限于物质赔偿,且局限为直接物质损失,难以对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导致的多重危害后果加以修复、弥补;而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具有多样性,其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样本案件中,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表...
“两高”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就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深刻指出,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由于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使其没有也无法提起公益诉讼,导致违法行为缺乏有效司法监督,不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纠纷的53条裁判要旨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在法律性质上虽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所称的由人民法院经由司法鉴定程序所获得的鉴定意见,但法律并未排除其作为证据的资格。一般可以参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和准用私文书证的质证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对其证明力适当从...
连环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尤其是《纪要》认为,对于侵权人主观过错严重,违法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违法销售金额大、获利金额多、受害人覆盖面广,造成严重侵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具有其他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可以参照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
最高检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针对同一公益损害事实,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递进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实现公益保护。针对查明的违法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二)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技术手段调查收集证据。对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依靠传统调查手段难以全面发现案件线索、查明...
南四湖蝶变,检察公益诉讼力解“九龙治水”
公益诉讼推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严重,与执法主体分散、执法标准不一、区域协调联动不足紧密相关,单一行政监管系统或者各省分别治理,难以有效根治。2021年3月下旬,最高检联合生态环境部实地调研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并组织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检察机关开展初步调查。鉴于该流域生态环...
破解跨区划流域治理“世界性难题” 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发力?
此外,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40余家煤矿企业外排废水硫酸盐严重超标,而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面临取证难、鉴定难、鉴定贵等困难以及办案周期过长、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慢等障碍。对此,专案组优先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企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对不立案启动索赔程序的,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 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由于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执法主体分散等原因,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严重。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经生态环境部建议,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