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毫不知情还是恶意隐瞒? 遇到“糟心”的房子怎么办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不属实,房屋中过世之人系正常死亡,原告所述的非正常死亡及“凶宅”说法属于封建迷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说法承办此案的南开法院法官认为,原告购买该房屋是用来当婚房的,涉诉房屋因散发恶臭邻居报警才被发现有人在屋内死亡,该信息披露与否对原告方是否购买该房及房屋价格有重要影响。当事人订立、...
遇到“糟心”的房子怎么办(图)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不属实,房屋中过世之人系正常死亡,原告所述的非正常死亡及“凶宅”说法属于封建迷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说法承办此案的南开法院法官认为,原告购买该房屋是用来当婚房的,涉诉房屋因散发恶臭邻居报警才被发现有人在屋内死亡,该信息披露与否对原告方是否购买该房及房屋价格有重要影响。当事人订立、...
怎么理解公产房?已卖给他人的公产房能否让租房人搬走?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历史原因房屋被占 广西归侨老人苦讨26年收回
回国后,钟发现原本应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当地政府没收充公。为讨回房子,钟从上世纪80年代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出于无奈,钟于1999年强硬住进该房屋,继续向相关部门讨要房屋。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钟经历了两次民事诉讼一审二审、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和一次申请再审共7次...
中国青年报:租售同权年轻人真的不必买房了吗
后来,在住房商品化早期,绝大多数人购买的是单位的“集资房”或是“公产房”,这些房产实际上还是组织分配房的变种,其价格特别低廉,而且不是人人可得。后来,国家开始逐渐取消分房政策,购买商品房才成为大多数人的唯一选择,但我们的父辈好歹赶上了房价飙涨之前的末班车,“攒钱买房”还是一件并不太难的事情。如今,大...
始于亲情,终于房子
最终,因为涉及拆迁的房子是王大娘承租的公产房,不能算做其亡夫的遗产,故而大儿子没有要求继承分割的权利,被驳回了诉讼请求(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到这里,这个案子是结了,但家庭成员间的问题,并未彻底解决。此后他们会不会又因为房子走上法庭,就看在他们心里是利益还是感情占据上风了。
热文TOP10:关注 | 天津公产房最新政策!事关征收补偿等
11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规范直管公产房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严格控制直管公产住宅分户;鼓励直管公产住宅进行并户。调换房屋为期房且属于住宅房屋的,征收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5%缴纳产权补偿资金;调换房屋为期房且属于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
泉州人的住房升级记 从“忧其屋”迈向“优其屋”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市房地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泉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郑镇安介绍,上世纪70年代,老百姓更多关心“有地方住”的问题,还没有居住舒适的概念,不论是民宅还是单位宿舍,普遍没有配置厨房和卫生间。那时,泉州推出“公产房”,所有权归政府,使用者按规定的条件实行轮候分配,承租者按套内实际使用面积...
承租人去世 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潘强、李梦婧律师回复:本案涉及通过单位分得的公产房,承租人去世后房屋拆迁,其子女如何分配安置补偿款的问题。公产房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具有公益性质。所以,无论是单位分配取得的还是通过置换取得的,公产房的产权都不属于个人。但是,笔者认为公产房拆迁后所得安置补偿款是属于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因为安置补偿款是拆迁人...
北京房产案例:单位公房由承租人亲属居住起诉强制腾房的纠纷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原告诉称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立即将北京市西城区一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一间平房腾空并返还原告,并自2020年12月14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按每月4000元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给原告占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