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燃气设施维管费缴纳方式本月20日起变更
2009年4月15日 - 新浪新闻
本报讯(记者赵丽莉)居民燃气设施维管费缴纳方式将发生变更,从4月20日起,居民用户每年第一次购气时将直接在售气系统上缴纳。根据有关燃气法规和西安市物价局2005(46)号文件精神:红线内的燃气设施资产归用户所有,燃气经营者为用户提供自建筑红线内管道设施起至燃气用气器具之间的输配气设施维修等服务而收取费用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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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丽莉)居民燃气设施维管费缴纳方式将发生变更,从4月20日起,居民用户每年第一次购气时将直接在售气系统上缴纳。根据有关燃气法规和西安市物价局2005(46)号文件精神:红线内的燃气设施资产归用户所有,燃气经营者为用户提供自建筑红线内管道设施起至燃气用气器具之间的输配气设施维修等服务而收取费用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