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假“离婚证”以夫妻共同房产办理抵押贷款,银行能否取得抵押权?
刘某与王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并取得结婚登记证明。2011年12月,刘某购得甲房产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9月,刘某通过回迁安置取得乙房产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下面一起来看@滕州法院的案例吧~网页链接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滕法案例】提供假“离婚证”以夫妻共同房产办理抵押贷款,银行...
目前,夫妻将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比比皆是,这就为伪造离婚证件,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办理抵押贷款提供了可乘之机。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权登记时,往往承担维护交易合法性和金融安全的双重职责。同时,银行在价值评估、法律风险调查等方面还具有其他市场主体无法比拟的专业性,因此,银行在...
以离婚之名可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吗?
陈某、王某在短期内于两笔借款前后反复结婚、离婚,且离婚之后仍然共同居住生活,可以证明陈某、王某名为离婚,实则以离婚之名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综上,鼓楼法院判决王某对该笔180万元的借款应与陈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王某不服提起上诉,福州中院维持原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判断夫妻...
离婚协议变更申请,你知道吗?
不可以,离婚协议自完成离婚登记就已经生效了,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法律主观:离婚协议是可以补充的。夫妻离婚后...
夫妻离婚,房屋生变:一方私自出售约定归对方的房
1.原告所述双方关系、结婚、离婚时间属实,离婚协议内容属实,涉案房屋情况属实。2.在2011年之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被告向某银行用涉案房屋办理抵押贷款80万元,贷款用于投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时没有告诉原告,原告并不知情。3.随后每月要偿还利息,但因手头紧,故被告找到北京M公司用该房屋办房产抵押贷款,...
以案说法丨夫妻一方使用假“离婚证”办理抵押贷款,银行抵押权能否...
我国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比比皆是,借款人为达到办理抵押借款的目的,隐瞒婚姻关系存续的事实,向银行提供虚假的“离婚证”等材料,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办理抵押贷款,该抵押合同效力如何,关键看银行对抵押权的设立是否构成善意、在相关材料审核过程中是否已尽到形式上的审查义务(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
女子离婚多年却被判偿还夫妻共同借款?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借款时已...
法院认为,李勇向王志借款10万元时,王志并不知道刘晴与李勇已经离婚,且借款人李勇口称是用于偿还两人共同的房屋贷款,刘晴理应参与共同还款,于是维持了原判。2022年4月,刘晴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检察官审查发现,在李勇找王志借10万元时,刘晴与李勇已在4天前办理了离婚手续,而李勇抵押给王志的房产,也早在2018...
配偶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离婚时一定要告知法官!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约定男方承担房贷,银行还能向女方追债吗?
离婚的时候讲好剩余房贷前夫承担他还不上贷款怎么银行还连我一起起诉了?案例官某、邓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4月12日,二人向某银行借款38万元购买住房,并以该二人共同共有的某不动产为案涉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某银行按合同约定向二人发放贷款,二人取得贷款后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故某银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将...
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08条指导意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02、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