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
第一条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本安排。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的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亦适用本安排。第二条本安排所称“民商事案件”是指依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均属于民商事性质的案件,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审理的司法复核案件以及其他因行使行政权力...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界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是合同效力制度中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用了三个条文、较...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答: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之所以篇幅较长,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本司法解释是一个在全面总结反垄断审判经验和整体吸收2012年的旧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针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程序和实体问题作出比较系统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二是,特定垄断行为特别是各种类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涉及的问题和因素较多,基于体系性考虑,...
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发布,7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在程序衔接方面,《解释》规定了反垄断行政查处后的后继民事诉讼,将可以提起后继民事诉讼的最早时间节点由原司法解释规定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修改提前至“处理决定作出后”,这样更便于当事人起诉、更高效实现行政处理与民事诉讼的衔接。在事实认定方面,《解释》明确垄断行...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
一是在程序衔接方面。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反垄断行政查处后的后继民事诉讼,并将可以提起后继民事诉讼的最早时间节点由原司法解释规定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修改提前至“处理决定作出后”,这样更便于当事人起诉、更高效实现行政处理与民事诉讼的衔接。第十三条规定了行政执法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并行时,人民法院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管理部门制作的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解释(二)》(2013年5月31日,法释〔2013〕14号)...
落实“两高”涉税司法解释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明确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相关处理政策,落实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原则。《解释》以刑事处罚为立足点,兼顾刑事司法和税收行政执法需求,注重区分税收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做到罚当其罪、宽严有度。比如,明确规定行为人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有效合规整改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
王敬文|| 论法的行政解释
在中国,80%的法律是由政府来执行的,这就意味着80%的法律是通过行政解释得以实施的。但相对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而言,行政解释的理论化和制度化程度均呈严重不足。其中,在理论上,对是否需要行政解释,需要什么样的行政解释,以及对行政解释主体、对象、效力等基本问题,均缺乏系统研究;在实践中,行政系统谁来解释法律、...
最高院发布:新修订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五),1月...
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法条解读
名实不符合同的效力认定(司法解释第14条)条文条文重点第一款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交易订立多份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中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被隐藏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为规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