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增持回购再贷款有望落地深圳,知情人士:招商局旗下已有部署
对于主要股东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首单增持回购再贷款或将落地深圳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回购和增持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每股收益和股票吸引力,改善上市公司融资能力...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被罚90万:因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等三项违法...
此举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和零容忍态度。具体而言,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在附加贷发放过程中审核不审慎,未能有效评估贷款风险;二、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公司自身的风险控制成本转嫁给客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三、在二手车业务中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
贷款中介探秘:非法放贷、高额收费仍存,叫停“返点”能否止住乱象?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转账、现金支付、实物提供、购物卡券、储值卡券、加油卡以及各种线上权益等方式支付佣金或权益的行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计算机软硬件及劳务服务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向房屋合作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益关联方提供佣金或其他变相利益等。此外,还有多地发文表示禁止房贷返佣。...
涉向公务员发放经营贷等违法行为,一农商行副行长和客户经理受罚
主要违法事实为,公司治理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及员工下达存款考核指标;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违规发放贷款形成不良;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平安西宁 法官说法】借贷宝借款后转借他人使用,违法吗?
本案中,套取金融机构的资金出借给朋友,虽为“好心”,成全了“友情”,但这种“套娃式”借贷行为却严重干扰了国家政策的金融秩序,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违法数额较大的,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大家,朋友有难帮助需谨慎,“套娃式”借贷不可取。
涉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违法行为,交行湖北分行被罚490万元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因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等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490万元(www.e993.com)2024年10月29日。公告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
违法发放贷款无罪案例:小贷公司主体上不属于刑法规定的金融机构...
本案宣告无罪的关键在于被告单位金鑫小贷公司主体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金融机构,不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要件,客观上没有证据证实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案例索引(2016)川0502刑初614号基本案情...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盗用职工身份骗贷 银行配合企业删除征信记录
”李先生有些痛心地说,作为山东省最大的民营企业,魏桥创业集团经营必须建立在合法经营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其盗用职工名义贷款用于企业经营,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法律尊严践踏不得,法律红线不能挑战。“我会继续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告诉记者。据魏桥创业集团官网...
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等14项违法行为,浙江稠州商行被罚1085万元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了四张罚单,剑指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罚单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2.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3.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4.未按规定监测经营性物...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发现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