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买了重疾险却不能赔付?化解理赔难题法院这样判→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徐立伟:约定条款中,主动脉手术属于重大疾病40种其中的一种,基本上九成的这种疾病(主动脉夹层B型),全部都是介入手术来完成。也就是说,虽然把这个疾病纳入到40种里,但是绝大部分人患了这种疾病,实际上并不能得到赔偿。法官:选择创伤小的治疗方式并无不当法官认为,保险设立的目的,是...
“法式”生活丨未“开胸”治疗保险公司就可以不赔偿重大疾病保险?
病愈出院后,李某向该人寿保险公司要求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不予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新密法院提起诉讼。治疗目的和方法不能本末倒置新密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保险合同明确约定重大疾病的保险范围有“主动脉手术”,同时进一步明确主动脉手术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
患者做微创手术遭拒赔 法院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保险公司认为,彭某实施的手术属于微创手术,并非保险条款中定义的“开胸或者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病范围,不应当赔偿保险金。酉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所患的胸腹主动脉夹层疾病属于主动脉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条款中关于“实际实施了开胸...
新重疾险定义“介入治疗”仍不在保障范围这起理赔争议该怎么看?
今年1月,李先生因主动脉夹层(B型)行主动脉腔内修复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客户所采取的是经血管穿刺介入‘主动脉腔内修复术’,不符合其购买的附加「安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对‘主动脉手术’约定的理赔标准(主动脉手术是指,“实际接受了经胸廓切开手术或剖腹手术而进行的主动脉瘤、主动脉梗阻、...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2023年度陕西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件”
但资料提交并不齐全,为了让客户能够及时理赔,新华保险陕西、甘肃、安徽三方调查人员配合开展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经审核人员综合考量判断,最终确定符合肝豆状核变性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万元,前十年关爱保险金100万元,合计赔付200万元,同时豁免后续主险保费33万元。
客户突患主动脉夹层,合众人寿60万理赔款给他安心治病的底气
2015年,来自安徽的L先生在合众人寿投保了合众珍爱幸福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2016年,L先生再次为自己加保重疾险,保额30万,每年正常缴纳保费,合同持续有效。2023年6月,L先生因感觉胸闷前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被诊断出主动脉夹层,需尽早进行开胸手术治疗。主动脉夹层被称为“旋风杀手”,是一种严重威胁生...
??理赔案例:15岁少年三年患两次重疾,新华保险多重赔付
经过为期三个多月的规律血液透析,Z先生向新华保险提出重大疾病理赔申请。经审核,小Z此次出险符合终末期肾病重疾保险责任,新华保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和前10年关爱保险金10万元,同时豁免后期保费4.5万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2023年8月,小Z出现下肢乏力,经医院全面检查,诊断为主动脉夹层B型。Z先生再次向新华保险...
投保重疾险患主动脉夹层,手术未开胸开腹保险拒赔
当前主动脉夹层疾病仅需要进行微创手术即可治愈,若仍抱残守缺,要求投保人接受开胸或剖腹手术治疗,无疑剥夺了投保人选择更为安全高效的手术方式的权利。况且,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的目的在于发生意外或疾病的情况时能将风险降低,在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符合理赔条件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选择的医疗手段不...
人身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治疗方式进行限制的条款有效吗?
被告(上诉人)某保险公司辩称:双方保险合同第9.3.25条约定了投保重大疾病范围,并明确约定未开胸等情形不在保险范围内。确认李某某所患疾病属于主动脉疾病,但李某某接受的手术属于微创治疗介入手术,并非开胸开腹手术,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请求法院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重磅!济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调整!连这些也能报销了!【山东...
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心脏、肝、肺移植的医疗费用也能报销!为了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就医待遇,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累计超1.2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