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但不可以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律师补充: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
新《公司法》下股东权利的进与退
新《公司法》将清算组成员默认为董事,至少解放了不兼任董事的股东。此外,股东虽然日常治理权被相对弱化,但特殊介入权和监督权相应地有所增长。特殊介入权中较突出的是股份公司股东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门槛,从持股百分之三降低到了百分之一,而且明文禁止公司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监督权方面,本来适...
最高院发布:新修订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五),1月...
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六...
最高法院关于公司清算的41条裁判规则详解
二审法院决定以鑫德公司注销前股东及清算组成员王某政、崔某花作为当事人参加本案诉讼,并判决其承担依法应由鑫德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符合法律规定。至于鑫德公司原股东王正某、王某伟、王某辉与王某政、崔某花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公司清算注销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并非本案审查范围。中海通公司如果认为前述股权转让及公...
“新修订《公司法》”研习——核心修改内容及解读
(三)进一步强化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有别于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清算的规定,新修订《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因法律规定解散后,首次将董事明确列为清算义务人,并进一步规定清算义务人及清算组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赔偿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以案释法 | 公司注销 清算组成员履行义务不当要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中,贾某系代为办理公司注销事宜,并非该公司股东,不具备成为公司清算组成员的资格(www.e993.com)2024年7月4日。而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中仅有谷某甲的签名,并无其他股东签名。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当,且股东会议决议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司自行解散的程序。因此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股东以外的人代为办理公司注销事宜,可以与...
清算责任纠纷:财务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阿珍辩称,其仅为清算组成员,而非股东。一审法院认为,清算组成员系作为一个共同体一同管理公司清算事务,清算组全体成员均应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阿珍以其系清算组工作人员,而非决策者为由,认为其无须为清算组未履行书面通知、公告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此外,阿萍、阿云在《A公司注销...
公司法修订草案公布!强化控股股东和董监高责任,独董也有提及...
四是完善公司清算制度,强化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增加规定,经全体股东对债务履行作出承诺,可以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同时,还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突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并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根据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建设实践,并为...
郑雪婧: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主体问题
我国最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83条中提出清算组的具体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即为股东,成为后来司法实务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界定为清算义务人的法条来源。但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实则存在质的差别。清算义务人是负有启动清算程序义务的主体,而清算组是在清算程序启动后,实际开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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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针对股东失联、不配合,法定代表人无法发布公告,股东(出资人)已注销,章程约定全体股东为清算组成员、有股东已失联,企业破产、分支机构未清理,有股东已死亡,分支机构众多、材料重复收取,多个许可证需要同步注销八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下发是该局畅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