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丨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 应符合一定条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公房原承租人张某死亡时,小张的妻子李某在外有房屋,小张拥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因此小张不属于有资格对公房变更行为提出异议的家庭成员,最终驳回其诉讼。法官提示直管公房作为公产房的一部分,一般是指人民政府以及国有企业等投资兴建并由职工承租的房屋,在未出售前其产权归国家所有。从北京市来...
公产房承租人变更下月有新规 增加亲属公证流程
根据办法,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据介绍,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调解、审判...
公产房承租变更有新规:7种情形不得变更承租人
根据新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变更公有住房承租人:未依法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权有争议的;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的;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成套独用住房变为成套伙用住房的;申请人没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
天津公产房承租人死亡如何过户? 配偶子女父母可承租
据了解,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其中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新的承租人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一)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同户籍亲属在其死亡后继续承租公有住房。(二)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
[购房帮]公产房变更承租权有争议 咋办?
当事人之间因变更直管公产房承租人发生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所以,建议李先生通过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充分沟通协商的方式,妥善地解决问题。
天津公产房承租变更有新规 1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无异议兄弟姐妹也可申请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调解、...
公产房变更承租新规正式实施 市民关注三大变化
市国土房管局房屋管理处副处长尹振军介绍,按照新修改的本市公房承租人变更新规,需要履行法律程序确定新承租人。按照新规,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家庭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使用权问题。另据悉,从今天起,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需提交经公证的配偶及同户籍近亲属同意置换、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的协议书。市津房置换有限...
[购房帮]母亲刚去世 被哥哥要求腾房怎么办
本案不属于公产房承租权纠纷,而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对于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就老人留下的公产房承租权产生纠纷应如何解决呢?根据天津市目前的审判政策,应由申请承租人向公产房所在地房管部门书面申请,如认为房管部门的答复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房管部门未予答复的,申请人可起诉房管部门,即提起行政诉讼。
弥勒272套公租房来了!分配办法、申请条件...
在弥勒市区工作的全国及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造血干细胞(骨髓)捐献者、优秀青年志愿者、伤病残退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住房救助人群、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残疾人、困难职工、公产房排危安置户及市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夫妻房产更名多花4万元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彭庆凯)昨天,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的吴大娘向记者讲述,她的老伴在年初病故,她本应成为她和老伴共同居住了35年的公产房的合法延续承租人,享受公产房夫妻免费更名政策,但却因老伴的户口在多年前迁出,而不得不花近4万元更名费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