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也搞“买赠立减”促销,药品销售不应失掉安全准心
如《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多款法律中都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也就是说,不管是将处方药进行捆绑促销,还是在未开具处方情况下就随意销售处方药,实际上都已经涉嫌违法。但就现状看,线上、线下药店冒着法律风险对处方药随意促销...
实体药店售卖处方药频现不合规操作
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销售,然而线下药店在售药过程中,“无处方购药”“先药后方”“代客问诊开方”等乱象频频发生。4月,新京报记者探访北京9家线下药店,有2家药店可以无处方购处方药,3家药店未做病例登记销售双轨制处方药,3家存在“先药后方”“代客问诊”的情况。尽管药店工作人员透露,无处方买药后,药店...
24年起,全省药店卖处方药将放宽限制
另外,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可以不凭处方开架销售进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的定型包装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仅销售此类产品的可以不配备中药饮片斗柜等陈列设施。其他中药饮片和配方的中药饮片需凭处方调剂和销售。《办法》还表示,支持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与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机构或者电子处方...
处方药“买赠立减”捆绑促销,送福利还是加风险?
2022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内蒙古、重庆等多地处方药流通管理规定中明确,处方药要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
处方药捆绑促销,是风险不是福利
原因很简单:是药三分毒,用药需慎重,治病的同时须考虑用药安全。所以国家规定,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或初级医师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店对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以赠药方式进行促销,大错特错。同时,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无约束地随意购买。捆绑促销,看似或有折扣或获赠药品,消费者多得到几盒药,实际却弊...
青平:警惕处方药“捆绑式”促销增加用药风险
据媒体报道,部分药店为了招揽顾客,公然将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通过“买赠立减”的方式进行促销,通过“量大优惠”的促销机制诱导消费者购买(www.e993.com)2024年11月21日。在该销售机制的影响下,药店的药师一般会隐瞒药品使用的关键信息,消费者也更容易忽略药品的属性、保质期等关键信息,进而导致用药不当,对健康造成威胁。
严查药品营销,全国药店严禁宣传「家庭必备」「热销抢购」「指定...
药店禁止买赠甲类OTC、处方药《通知》还提到,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调配处方应当经过审核,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
如何辨别自己买到的是“正规药品”?药品和非药品这样区分→
药品分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红标OTC)和乙类非处方药(绿标OTC),处方药(需要凭处方购买)、甲类非处方药可以在药店购买。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不需要医师或药师的指导,民众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但须在药店或在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商店购买。属于处方药...
上海好药师申名药店遭警告 人员违法销售甲类非处方药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市监奉处〔2020〕262020000127号)显示,上海好药师申名药店在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甲类非处方药。2020年4月15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上海好药师...
药店注意!1月1日起,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罚力度加大
据了解,《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