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法官说】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合同的违约方原则上不得请求解除合同,但在某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概不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也对其不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的,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合同:一是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二是继续履行合同将给违约方自身造成重大损害。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不影响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续签合同 法院判决: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告张某入职时,签订了入职承诺书,其中第四条承诺“若被用工单位证明、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或工作表现不能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公司有权解除本人劳动合同,本人保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无论何种原因需要辞职,必须提前30日或合同约定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主管及公司人力资源部,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交接...
预期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原标题:《预期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公司口头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判违法 法院指出,公司第三次续签...
纺织公司认为,公司曾多次催促吴某上班,是吴某拒绝提供劳动,况且公司和吴某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存在违法的情况。法院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房租未到期,押金能退吗?
值班律师表示,吴女士可以与房东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以及押金退还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吴女士可以采取转租的方式来处理。本案中,吴女士通过中介与房东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虽然租期6个月,但合同上租赁期限为1年,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吴...
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艾女士是一家玩具制造企业的市场经理,2021年9月1日入职,劳动合同为3年(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今年7月份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胸闷气促,8月1日,经医院检查为某慢性疾病,需要静养,于是给她开了2个月的病假(8月1日至9月30日)。但艾女士的劳动合同即将于8月底到期,届时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吗?编辑:陈海笑转载请注明来自...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物品未清空,房东能继续索要房租吗?
未在合理期限内收回房屋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合同解除时间,李某于2023年6月25日搬离涉案房屋,并根据洪某要求已将涉案房屋木门钥匙交到房产中介处,因此,洪某已于2023年6月25日实际控制涉案房屋,涉案租赁合同于该日解除。关于洪某主张的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的...
法问| 单位未提前通知不再续签合同 员工可以讨要“代通知金”吗
您在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前提下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贷款未到期 工行江阴支行诉请与ST阳光解除合同 要求归还9990万元...
据公告,2024年3月22日,ST阳光(以下简称江苏阳光)与工行江阴支行签署了《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999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3月21日。但工行江阴支行认为江苏阳光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自身债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为此宣布解除借款合同,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子合同到期了会自行解约吗?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和第五百六十四条提供了合同解除的途径,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和约定解除权等情形。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一方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合同,那么在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电子合同到期了,如果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达成新的协议,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