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的第一次律师会见(附第一次会见笔录模板)
1、侦查阶段看不到案卷材料,我们应当向家属先了解当事人的涉案情况、当事人的工作情况,包括具体的职业、职务、经营的业务,合作的股东等,对涉案的范围进行初步的分析和预判。2、有针对性地准备法律知识。刑法所涉及到的罪名有483个,我们要提前熟悉当事人所涉嫌罪名的相关规定。包括罪名的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界...
律师会见笔录、会见报告模版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侦查阶段首次会见后,律师其实可以做很多工作,例如再次会见、提交法律意见书、调查取证等,律师最好是在此部分写详细,而且是切实可行的行动,目的在于让当事人提前了解律师的工作并清晰每一步工作的价值和目的。六、风险提示本报告的法律分析主要是基于被羁押人的陈述(律师假定其陈述属实)和司法...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大全
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有:《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闲谈:我和办理批捕的前检察官聊,为什么侦查阶段很需要刑事律师
实际上第二种情况看似闲聊,但却是很重要的,侦查人员有时也不会记录成笔录(笔录属于证据),侦查人员知道了,但是不代表后期的办案人员检察官/法官知道了,我们要反复强调的一点是,所有后期的证据基本上都是来源于侦查阶段,人家看到的只是书面证据。有些当事人也不懂原来我是可以要求公安如实记录的,当公安没有记录时,...
刑事辩护各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哪些大学问?
肖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会详细向当事人询问案情(告诉当事人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是禁止办案机关监听的,监听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要当事人放心)。询问案情有两种,可用“知己知彼”来表述,一种是了解其向办案机关(侦查机关)陈述的案情(主要以《讯问笔录》的内容为准),这是“知彼”,具体询问办案机关...
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刑辩律师主观能动性发挥之路径优化
《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被追诉人可以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选择是否认罪认罚从宽(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表明,被追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最早时间是其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为辩护人。那么审判程序前的辩护活动其应然能效是否得以充分发挥,...
讯问笔录的内容,同步录像里看不到。律师如何利用这一辩点?
讯问笔录的内容,同步录像里看不到。律师如何利用这一辩点?今天,讯问笔录和同步录像“不同步”,成法律人热议话题。近年来,法院宣判无罪的案例,不少是因为录像与笔录有实质性差异,导致证据合法性存疑。如程某、田某、王某、黄某、田某五人被控轮奸案,法院审理后认为,侦查机关对部分讯问笔录制作了同步讯问光盘,...
公安常见讯问套路,你扛得住几个回合?
“有罪推定”思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根深蒂固,表现在侦查阶段便是侦查人员偏爱口供。这里不是说公安都是坏人,而是他们的职业特性使然。近年来,随着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律师辩护权越发得到保障,刑讯逼供的现象越来越少。但是吊打、捆绑等暴力审讯以外的非法审讯方式并未减少,反而因其隐蔽性、欺骗性和无痕性的特点,而...
京都释法 | 刑辩思考: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心得和体会
据此,我们可以看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任务包含两项重要内容:其一,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其二,尊重和保障人权。而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非法证据”)恰恰是实现上述两项任务的严重阻碍。一方面,“非法证据”因违背取证对象的意愿,违反相关法定程序而导致其真实性难以保证,从而影响“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
刑事辩护“易筋经”:涉诈骗类、经济类犯罪案件有效辩护的技能与技巧
如何掌握好会见沟通的技能,做好会见的工作,笔者已在《肖文彬律师律师谈涉诈骗犯罪案件会见当事人的技能与技巧》一文中作了详细的解读,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网搜查看,笔者今天在此仅进行重点梳理。首次会见(尤其是侦查阶段的会见),首要任务是要建立起与当事人的信任。如何建立起信任关系?这就需要辩护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