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答网集萃】既遂与未遂并存的受贿案件如何提出量刑建议
应仅以受贿既遂论处,不再追究未遂部分的刑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对受贿既遂、未遂分别量刑,选择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在此基础上酌情从重处罚;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当以受贿既遂、未遂全部数额进行量刑,再酌情减少刑期。
【汝南县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准确认定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
《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意见》第10条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既未遂应当如何认定?
因为未遂与既遂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这就意味着这两种犯罪形态所涉及的犯罪数额是无法进行累计计算的,同样,将销售金额折算成货值金额而后累计的做法也是没有根据的。合理的做法是,先针对既遂与未遂的部分分别量刑,然后根据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最后将实际销售金额或尚未销售金额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后决定最终判处的刑罚...
方文军: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认定的若干问题 | 中国应用法学
其中,对走私毒品罪,宜区分通关走私、绕关走私和间接走私三种类型确定不同的既未遂标准;对贩卖毒品罪,一般以买入毒品作为既遂标准,并据此归纳出常见的既未遂情形;对运输毒品罪,原则上以起运为既遂标准,但对起运的理解不能机械化;对制造毒品罪,以制造出毒品半成品或粗制毒品为既遂标准。同时,毒品犯罪案件中部分既遂、...
最高法指导案例:现场查获的假药能否计入销售金额?
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关于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数额犯罪如何量刑的适用,即犯罪既遂部分和犯罪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从重处罚;两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
河南高院 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3.4.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3.4.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
河南高院 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5.5-6)豫高法〔2024〕158号5.5信用卡诈骗罪5.5.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5.5.1.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
指导案例 | 最高法: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如果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或者二者相同的,应当以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将包括未遂部分在内的其他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调节要素进而确定基准刑。如果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的,应当以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将包括既遂部分在内的其他情节,连同未遂...
检法视点 | 《中国检察官》:电信网络诈骗帮助收款行为司法认定...
包括的实质是吸收,其一罪的吸收,其二刑的吸收。收款人的行为虽不是连续犯,也不是一个行为,性质介于二者之间。由诈骗罪的刑罚吸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罚,并且在量刑时不低于被包括罪名的法定刑下限,能够充分评价社会危害性,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既遂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怎么判?
如果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或者二者相同的,应当以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将包括未遂部分在内的其他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调节要素进而确定基准刑。如果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的,应当以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将包括既遂部分在内的其他情节,连同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