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飞一审被判死缓 不得减刑、假释
同时,根据范一飞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正式开通
科技日报讯(记者谢宏)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2月13日正式开通(httpcourt.gov/qgfyjxjszyjwzxxxw/),这是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落实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的又一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细化标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
细化标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本报讯(记者满宁通讯员冯辉)为进一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和假释制度适用,日前,重庆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并会签《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下称《纪要》)和《进一步推进“老病残”服刑人员假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
“三道加法”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质效
假释财产性判项为正确处理减刑、假释与财产性判项执行的关系,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制度功能。眉州监狱严格落实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用好“三道加法”,探索破解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判断难题,确保减刑、假释适用公平性。一、深化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联动+持续反馈,统一裁判尺度...
胡仕浩 骆电 夏建勇 |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减刑、假释制度在实际适用时,与原判财产刑执行情况基本属于两套体系,处于相互不关联的状况。在当时看来,减刑、假释是对限制人身自由刑罚的变更执行,与财产刑执行并无太多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的几个司法文件,如1989年《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1991年和1997年《关于办...
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假释,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制度。网友咨询: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陈崇龙律师解答:
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0日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或者“新规),旨在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财产性判项的积极履行情况,严格约束被告人、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性判项履行义务,强调了财产性判项作为在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因素之一的重要地...
最高法明确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
最高法明确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3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明确,罪犯有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的,应在履行后方可减刑、假释。财产性判项,是指生效刑事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裁判中确定罪犯承担的被依法追缴、...
浙江省假释工作现场推进会提出加大减刑假释数字化改革攻坚力度
会议深入贯彻去年全省减刑假释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全面总结政法机关协同推进假释工作成效,交流相关工作经验,提出要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努力将本省假释工作打造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示范推广性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会议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持续落实全省减刑...
减刑、假释审查财产性判项怎样执行?最高法发布
4月30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减刑、假释是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将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一方面可以激励罪犯积极履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