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船非法采砂?罚款+判刑!
2024年5月24日,该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刑事判决,吕某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五万元(被行政处罚一百万元应予折抵),陈某、谢某、覃某等其它涉案人员也均受到刑事处罚和并处罚金。-有关条文-《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河砂...
...非法捕捞水产品终审维持原判 16人获刑 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100...
2023年12月27日,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李某、张某、田某等1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罚金20000元到35000元不等,并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薛某等3人免于刑事处罚,责令上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100余万元。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非法采砂!肖某某等三人获刑且赔偿超10万生态损害金
芒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某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三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元,依法予以追缴。典型意义本案为在芒市大河非法盗采河砂行为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河砂属于矿产资源,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坝与河岸、维持水生态...
【以案释法】 非法采砂?判刑、罚款,一个不少!
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三王某某非法采砂案2023年5月5日晚,洛宁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洛宁县城郊乡温庄河滩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挖砂石。后经执法人员核查取证,当事人王某某未经主管...
贵州惠水农民企业家被判“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其积极复绿补...
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李启才上诉后,2024年3月12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4月2日,李启才拿到了惠水法院向其下发的缓刑《执行通知书》。李启才称,他不服终审裁定,将择时申诉。红星新闻记者刘木木发自贵州惠水编辑潘莉责编魏孔明(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儿子铤而走险非法采砂 老子私开被扣船舶出售
金山网讯男子程小某贷款改造船只盗采江砂被抓,船只也被扣押(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看到儿子获刑后,其父程某并未吸取教训,他为还贷款,竟找到被扣船只转移、出售,最终也被判刑。日前,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一男子铤而走险非法采砂 钱没赚到获刑又被处罚金
本报讯(张明翁志娟张驰川)为了一塑料袋钱,男子张某铤而走险非法采砂。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江阴市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赔偿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约3.8万元,承担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咨询费8000元。
河道内非法采砂,三被告人均获刑并处罚金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三起河道非法采砂案件,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非法占用86.7亩农用地——湘乡某公司及三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
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对被告单位湘乡某公司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刘某、甘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缓刑,并处罚金。1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刘某、甘某于案发期间不同时期分别担任湘乡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该公司于2011年4月14日因新建项目经林业部门批准...
“一把手”同庭办案,判了涉海砂刑事案
庭审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张某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十个月,并宣告缓刑。基于涉案海砂经鉴定价值为34万余元,而拍卖价款为46万余元,考虑到生态修复的需要,将海砂拍卖款中的溢价部分依法作为生态修复金,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