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里发表辱骂语言构成侵犯名誉权
若有侵害他人名誉权言行,则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大平台上发布他人公司的不实信息,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判决来了
遂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案涉文章、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网络社交平台言论侵害名誉权的司法审查要点
自然人名誉权重在保护精神利益,权利救济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是法律上的拟制人格,其名誉权受损不会造成精神损害,故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为恢复名誉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为提起诉讼或其他救济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因社会评价降低所造成的经营收入减少或者丧失。审判实务中...
原配发朋友圈寻找“小三”侵犯其名誉权?法院这样判!
综上所述,郭雅琴主张冯静雯通过微信发表的涉案言论侵害其名誉权和隐私权,不能成立;郭雅琴据此诉请的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2018年11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郭雅琴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郭雅琴提出上诉。在上诉中,郭雅琴提出:▲第一,一审...
发布断章取义的视频内容,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受害人造成精神...
东东说法 | 擅自发布前女友照片并发表不当言论,被判公开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
分手后在网上诋毁对方,法院判了!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本案中,小帅当庭确认其在网络平台发表的文字、图片侵犯了小美的名誉权,小帅依法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小帅侵犯了小美名誉权,应该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小帅就侵犯小美名誉权在其微信朋友圈发致歉声明一次,并置顶三天,为小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案例】电商平台购物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差评构成侵犯名誉权吗?
基于言论自由权,消费者合法的差评受到法律保护,不引发侵权责任,经营者可通过做好售后和服务消除影响;消费者逾越了违法性的界限的差评才构成名誉权侵害,经营者才有权要求删除及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及电商平台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在信用评价服务允许的范围内对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出售商品的质量、服务、物流等作出相应评价。
民法君“典”案例:超市给外卖员贴“小偷”标签,侵犯名誉权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超市主张张贴照片是寻找小偷的自救行为,但超过了自救行为的必要限度和合理性,且被告亦不能证明原告有偷盗行为,被告公开张贴原告照片并附有“小偷”字样,侵犯了其名誉权。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和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张贴对原告的公开道歉声明,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张贴时间不...
【以案释法】“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判决:向受害人...
对于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大V”,更应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法律底线。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原标题:《以案释法“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判决:向受害人道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