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之名,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被告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为名,而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间借贷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借贷式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应如何区分?一是行为人的意图。诈骗人主观上...
最高院:这样“借钱不还”属诈骗,3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责!
那么,借钱不还什么情况下属于“诈骗”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借贷型诈骗,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正常民间借贷和借贷型诈骗主要有...
“老赖”以谈恋爱为名借钱不还,构成刑事诈骗吗?
对受害人A、B、D的行为,因其没有虚构身份谈恋爱,事中也有部分还款行为,即使借款理由虚假,也不宜统一认定为诈骗行为。评析意见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应一概而论。行为动机的不同是二者的最主要最本质区别,即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践中,有经验的诈骗分子几乎没有人会主动...
【禹你说法】小心!有一种“借钱不还”叫诈骗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D社曝雅凜和前男友借钱不还 男方疑是诈骗前科犯
搜狐娱乐讯4月1日,据外媒报道,前T-ara成员李雅凜传出轻生且昏迷的消息后,其男友徐东勋被爆其实是诈骗前科犯(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据悉,D社曝出他和雅凛同时以各式各样的借口向身边人借钱,受害者超过10位,且金额已超过4395万韩元,目前雅凛只还过200万韩元。根据水源地方法院2021年5月13日判决书显示,徐东勋曾因诈欺、胁迫和违反性...
借钱不还的借贷型诈骗案件,有无罪空间吗?律师如何开展?
综上所述,张春律师认为,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就可能会被推定其在借钱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这给认定“借款型”诈骗带来了难度。往期回顾:◆用假提单签订没有...
焕廷说法 |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之名,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
“富二代”男友频频借钱不还,女子报警后发现他还有4名女友
徐某向女友“借钱”的聊天记录据徐某交代,他通过朋友介绍、交友软件、网络等途径,认识了5名被害人,并利用虚假人设与她们建立恋爱关系。其间,他所谓的“富二代”“名校高材生”“精英律师”人设都是虚构的,实际上他失业后尚处于无业状态,且曾因犯诈骗罪有过前科。由于没有工作和收入,徐某在交往期间的开销...
正信法律:借钱一直不还算不算诈骗
借钱不还并非皆可定性为诈骗,但其间的界限确如蛛丝般微妙。只有深究背后的动机与实质,方能做出公正的判断。同时,与其在事后哀叹人心不古,不如在事前慎思明辨,以防范未然。借钱不还,虽不一定构成诈骗,却足以显露人性的复杂与世态的炎凉。个中滋味,品之不尽,唯有用心甄别,方得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