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半月谈第14期:合同诈骗罪辩护要点研讨成功举办
可以从区分民事欺骗行为、分析行为人的履行能力、是否存在骗取违约金的行为和犯罪金额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在主观有责层出罪的视角,由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是合同诈骗罪认定中争议最大的问题,辩护人要注意论证行为人是否实质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非法占有目的产生...
【以案普法】骗取他人财物后提供相应服务的行为仍构成诈骗罪
第二,商户遭受了财产损失,被告人在事后提供年报申报行为不足以成为诈骗罪构成要件的阻却事由。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在收取商户款项后提供了年报申报服务,该行为直接关联商户是否存在财产损失,进而影响诈骗罪的认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将提供相当对价的欺骗行为认定为诈骗罪的判例,多数判例和学说认为,在行为人提供了...
研学旅行“游而不学”,构成欺诈吗?深圳法院:退一赔三!
本案中,“研学游”项目中实际的行程、陪同人员、游学资质等内容与宣传内容不符,构成消费欺诈,应该予以假一赔三。此外,除了虚假宣传,研学旅行中出现的“坑”还有另外两种情况:一是低价诱导进行诈骗。以丰富的活动内容,或较低的价格吸引家长报名,等到家长付钱后,该研学机构开始失联,钱款“打了水漂”;二是将部分游...
...向女子“借款”20余万元 东湖高新区法院:行为构成欺诈
余某到案后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却辩称与林某往来的20余万元绝大多数为“借款”,且自己还制定了还款计划,并非蓄意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林某26万余元,并将上述资金用于直播打赏、游戏充值、旅游、休闲娱乐等日常花销,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余某有自首情节,且家属主动...
游而不学,构成欺诈吗?深圳罗湖法院判了!
在宣传资料、广告、协议中进行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和质量产生错误认识和理解,实际上提供的服务与宣传内容不符,这种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中的虚假宣传,不仅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扰乱了行业秩序。本案中,“研学游”项目中实际的行程、陪同人员、游学资质等内容与宣传内容不符,构成消费欺诈,应该予以假一赔三。
骗取他人财物后提供相应服务的行为仍构成诈骗罪
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诈骗罪(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第一,被告人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虚构事实的行为。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关键。根据证据显示,该公司为了制造并利用商户的认识错误侵害其财产实施了以下行为:一是为了寻找对营业执照政策不熟悉的被害人,通过在企查查等网站筛选新成立的企...
诱骗直播打赏构成诈骗罪吗
构成本罪,需要犯罪人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的欺骗行为,以及基于欺骗的取财行为等。其中行为的欺骗性是认定诈骗罪的关键。那么,如何理解诱骗直播打赏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观察:首先,看主播的欺骗行为在社会道德层面是否具有履行可能性。一般而言,为了鼓励、怂恿网民...
企业负责人被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刑11年,四川省高院认定属合同纠纷...
庭审期间,樊玥聪及其辩护人始终认为,开启讯通公司与中国移动公司之间只是普通合同纠纷,其所获利益的数量,不应作为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而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计费争议并非诈骗。因此,樊玥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坚持樊玥聪无罪。回归买卖合同纠纷,终审改判无罪四川省高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合同诈骗是行为人在签订、...
事关医保!官方明确了,这些行为构成诈骗罪→
官方明确了,这些行为构成诈骗罪→针对一些零售药店存在串换药品、超量开药等不规范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国家医保局2日表示,将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定点零售药店要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定点零售药店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
期货被控诈骗罪中:业务员引导客户投资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实务中,有法院认为公司的高管知道期货平台有修改行情的功能,但是员工不知情,拨打电话的业务员主要赚取客户的手续费,此时业务员在发展投资人的过程中有夸大宣传的行为,那也仅仅是一种民事上的欺诈行为,夸大宣传不足以使客户陷入认识错误,也不是虚构事实,因此业务员不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