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新设立的单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人员变更的同时,一并申报工作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第十九条:因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仲裁、社保稽核等部门的相关文书和意见,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缴费月数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3.办理材料:1.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表(职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三)涉嫌虚构劳动关系情形: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在失业单位参保缴费小于等于6个月且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及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有效材料的。(四)涉嫌虚假解除劳动关系情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当月或次月在原单位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五)大额补发情形:补发待遇金额超过...
社保变了!多地发文明确:申报缴费流程调整!2024年1月1日执行!
如果企业的社保、个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员工人数及工资基数不一致,或将会引发税务风险。但总体来讲,本次调整只是优化调整了社保费的申报缴纳流程,并未涉及社保征管的基数调整、追欠查处、记账稽核、争议处理等核心职能。但长远来看,这种模式注定也是暂时的,社保征收的核心职能终究会一点点转移到税务,税务代征模式...
2024年度泰安市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开始
在全省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统一简称为“社平工资”)公布前暂按照上限21207元/月、下限4242元/月执行封顶保底,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对于因保底封顶缴费基数调整缴纳不足部分予以补差。2024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2024年度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适用于2024年1月至2024...
上海/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发布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一)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二)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已完成申报或核定2023年度社保缴费...
最新!《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公布
第二十三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缴费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比例为9.4%(含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4%和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地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业务核算年度,按年核定缴费基数,按月缴费。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娄底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开
完成情况:工资实行工资统发、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及时足额缴纳,其他人员及办公经费坚持先审批后开支原则,确保干部职工经费落实到位。2023年共支出人员经费7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9万元。目标2:及时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达到一定的参保缴费率,做到参保扩面,保证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2024年4月税收相关热点问答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3〕2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稽核征缴方式予以补足。赵某未经行政稽核程序自行补缴社会保险,其欠缴社会保险期间与某公司断缴期间无法对应,缴费基数亦与其工资不一致,其补缴的保险费系按月一次性补缴,无法明确补缴期间及明细,无法确认某公司应负担的数额。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