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培训机构擅自转让,“不退不转”合同条款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形成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后,培训机构因倒闭、转让等而无法提供课程服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如“费用不退不转”“赠课不退”“已超过有效期”“优惠价按原价扣除后退还”等,不合理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不是不予退费的合理理由。家长在培训过程中应...
培训机构中途不退费 物业公司限制权利……合同格式十大“霸王条款...
校外培训机构约定缴纳学费后中途不能退费这样的规定合理吗?“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前,通常是一次性收取几个月培训费用或数节课时费...
315吐槽大会|合肥一培训机构不愿将赠送课时计入退费 律师这样说
2月29日,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协议约定赠送课时不予退费,该条款属于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无效。培训机构应将赠送课程算在其中,退还给消费者。市民投诉:赠送课程没上培训机构不予退还去年5月,合肥市民周女士在逛街时遇到一个主持人培训机构的推销员,在推...
报培训班,这些合同条款遇到过吗?
中途退学不予退费”“课程安排后正常情况下中途恕不办理退费”“学员申请退费的,务必在课程周期内申请,课程周期结束,学费耗尽,不予退费”“不顺延、不退费、不转让,请假课时在学费到期日自动清零”“办理手续时,乙方不能提供该协议、学费收款凭证,不予退费;学员需妥善保管原始收据,续费协议、学员卡,如有遗失,一概不...
培训合同约定赠课不退,法院:格式条款无效应予退款
对于退费的数额,培训机构辩称根据合同约定赠送课时不予退费,该条款属于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无效。故法院按实际剩余课时(包括赠送课时)与总课时(包括赠送课时)之比例关系,乘以王女士实缴费用确定了培训机构应当退还的课时费,并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诱导学员贷款、不退费?11家考公考研教育培训机构整改优化情况来了
针对培训机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费问题:爱启航对于若学员严重违反教学秩序等情形,由培训机构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协议,并且不退还学员相应学费修改为培训机构有权解除协议,构成损失的机构有权索赔;粉笔对于“学员于服务期内更换联系方式导致无法上课”的情形,由培训机构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费修改为“扣除违约金后退费”...
■记者跑腿之为民解忧 退费得扣除服务费、手续费 律师:培训机构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关于退费需按原价折算或另行扣除手续费、服务费等约定条款应属于对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等对崔女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约定,如果培训机构未就该条款在合同订立时向崔女士进行提示或说明,致使崔女士未能注意或未能理解上述与崔女士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则该条款不应作为合同的...
退费风波:公考培训协议班有何套路?
然而,她向培训机构申请退费后,机构在10月时推辞说“没钱退不了”,提出可以让她去下半年的笔试班上两个月的课。刘佳拒绝后,12月至今年1月期间,机构向刘佳提出分期退费。刘佳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协议书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退费手续材料,经核实材料真实、符合退费条件后30-4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退费金额...
校外培训遭遇纠纷 这些情形均可退款
消费者杨小姐分别于2020年9月和11月两次在广东一培训机构帮小孩报读补习课程,费用共计194700元。因孩子初三毕业后不再有上课需求,杨小姐要求将剩余课程(普通赠课9课时;VIP60课时、赠课24课时;疫情返课6课时)作退费处理,但机构以按合同规定赠送课时不予退费为由,仅同意退VIP60课时,其余赠课一律不退费。多番沟通...
湖南消费维权联盟丨被诱导签8780元培训贷合同 律师称宣传教学与...
如果该公司无理由拒绝退费,消费者可以凭借留存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建议消费者谨慎选择和购买网络课程,可以先了解培训机构的背景、课程大纲、师资力量和培训机构口碑等信息,通过正规途径缴费,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