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法说法|支付物业费还需分摊公共能耗费?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关于A物业公司主张的公共能耗费1040元,因B嘉园小区的公共能耗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和《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同时,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公共能耗费用由原告单独列账,按计量表合理、公开分摊费用,实行多退少补,据此,原告作为物业公司对于涉案小区的公共能耗...
物业收费玩捆绑,合理吗?律师:限制业主用水用电等催费做法不合法
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认为,如果物业通过限制用水用电的手段迫使居民缴纳物业费,肯定不合理,也不合法。同时,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行为也不对,住在小区理应缴纳物业费。潘从金说,根据物业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以及有线电视等的相关收费应由服务商直接向用户...
茂名一小区的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还要公摊费?这个合理吗?
(2)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外,本园区以下①②费用,由乙方单独列账,由本园区的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所有(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分摊:①公共照明、公共用水及因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所产生的电费用和电损耗费用;碧桂园生活服务
...等5类问题 厦门五部门联合整治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顽疾”
《工作方案》明确,此次五部门将联合重点整治5大类问题,包括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资金转存不规范;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摊水电费违规使用和分摊、公示缺失;以及物业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等。业主查看小区公示的日常专项维修资金...
海南:公摊电费可纳入物业费等解决,不可纳入终端用户电费
公摊电费可纳入物业费、租金、服务费收取或通过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但不可纳入终端用户电费一并收取。《通知》规定,公摊电费通过物业费或其他形式约定解决的,应将约定的解决方式和执行标准进行公示,明码标价收费。暂无法达成约定或约定无效,应如实在显著位置公示当期公摊总费用核算方法、分摊周期、分摊范围、各户分摊...
小区共用楼梯电费应由谁承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这意味着,任何对这些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所产生的费用,都应当由所有业主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方式体现了公平原则,确保了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具体到楼梯电费的承担,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会在制定物业费时,将这部分费用纳入考虑。物业费是业主...
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属于谁?应当如何管理和分配?
小区的电梯属于共有部分,应由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并且《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利用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电梯内广告位、建筑物外墙、小区公共车位出租获得的租金,均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拒缴物业费,这些理由充分吗?
物管公司与业主杨某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管公司为杨某位于恩平市的某处房产提供物管服务,杨某按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标准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费。同时约定由公司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公摊电费按每月每户或建筑面积比例在业主或使用人中进行分摊。杨某应于每月15日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
转供电不能乱加价!发现可举报!
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没有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源的转供电环节线损电费可由终端用户合理分摊,线损加价最高不超过购电价格的10%,具体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03做好信息公开转供电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
合肥明确: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电费不得向终端用户分摊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据合肥发改微信号8月31日消息,为进一步清理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合肥市发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告知书。其中明确,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