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购房户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
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人在与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
合肥公积金新政:个体工商户等可缴存 购房户父母子女可提取
2026年12月31日(含)前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二手存量房),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无需产权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首付款,全款购房的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全部...
最新调整!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重要变化
2026年12月31日(含)前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二手存量房),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无需产权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首付款,全款购房的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
合肥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为父母、子女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持为父母、子女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月23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合肥将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通知全文如...
利好消息!事关乌市住房公积金→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出台了多项利好政策,包括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和销售单价限制、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支持父母子女互提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提高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等,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2026年12月31日(含)前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二手存量房),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无需产权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按揭贷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首付款,全款购房的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
刚刚发布!事关你的公积金!
2026年12月31日(含)前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仅限新建商品房、二手存量房),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无需产权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首付款,全款购房的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
四川雅安:购买自住住房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2025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的房屋交易不适用本政策。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
江苏镇江新政:子女可用父母公积金买房还贷
公积金政策关系到很多家庭的住房问题,因此它的变动和调整也备受关注。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合理消费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镇江市近日推出新的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等。记者昨日从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最新!甘肃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5大变化→
5.简化办理程序,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万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结利息),缴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为提取申请人时,适用简化办理程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结利息),缴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为提取申请人时,适用简化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