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死亡无罪过,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不构成犯罪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直接与必然的关系。危害行为是因,危害后果即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确定行为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危害后果是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罪过,则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反之,则不负刑事责任。
11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孩后续:无歉意,赔偿30万,警方撤案
警方对于该案的处理结果,虽然让人感到无可奈何,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男孩确实符合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年纪,所以警方撤案处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女童家属想要讨回公道,只能从民事赔偿方面入手,虽然男孩家赔偿了30万元,但不代表可以了结此事,女童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民事赔偿。该案于法合理,但于理不合!
刘艳红: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横断切面与危险的现实说之确立 | 政治...
然而,从行为的刑事可罚性角度否定因果关系具有片面性,因果关系作为事实以及在此事实基础上的规范判断,对于决定行为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进而决定行为的刑事可罚性具有重要作用。任何犯罪都有因果关系的存在。虽然说举动犯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就可以判断犯罪成立,但这并不意味着举动犯中不存在因果关系,只是因为举动...
“网课爆破”女教师案为何不作刑事处罚?律师:因果关系认定难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分析称,本案之所以未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在刑法中对事实因果关系认定极为严格,“刑事制裁已经是对公民最严重的一个制裁方式了,它所施加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所以要严格解释,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不因舆论或案件特殊性而改变。”8月19日,刘韩博女儿发布微博称案子已经结束。...
无碰撞≠无责任 无接触交通事故如何定责?一起来了解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西客站法庭法官刘梅:在交通事故中,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并对此存在过错,即使双方未发生“接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接触式”交通事故也属于保险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应保留证据积极处理那么,发生了无接触交通事故后,该如何...
律师辩护重大事故案中的经济犯罪成功无罪不起诉
很明显,发生悲剧的责任不在加高板,更不在李天国,而在于车主和驾驶员,因为即便不安装加高板,如果车辆满载货物,同样会超重(www.e993.com)2024年11月14日。即便认为李天国生产的加高板为车辆超载提供了帮助,那么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间接、次要原因,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二)李天国虽然制作了加高板,但李天国没有实施安装行为,也谈不...
今日释法:过失致人死亡罪中“预见能力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2、本罪还要满足“过失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个大前提。只有当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直接的决定性作用时,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二、“过失致人死亡的...
刑民交叉 | 以反电诈法第四十六条起诉卡农索赔是否合理
既然刑事程序中没有解决被害人被骗资金的问题,被害人即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帮信罪行为人依据民事侵权理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
周光权 | 12个案例讲透刑民交叉的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上)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罪都同时与刑法和侵权责任法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势必同时违反刑法和人格权法,在这个意义上讨论“刑民交叉”的意义很有限。另一方面,对于同一个案件,在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之下,刑事和民事各自有其判断规则,原本就没有什么交叉问题。不过,考虑到“刑民交叉”这个说法几乎约定俗成,这里...
江东华|论间接结果的体系定位
质言之,犯罪与刑事责任在实体法上是某种共生关系,不存在犯罪成立但却不成立刑事责任的逻辑空间。在我国的刑事立法现状下,对于齐备构成要件的行为而言,在实体法层面上,最轻的处遇是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即所谓的“定罪免罚”,而非宣告无罪。既要将客观处罚条件放在犯罪论之后,又承认不具备间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