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典型案例,这场发布会聚焦票据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
故甲建设管理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乙置业公司返还甲建材公司票据利益500万元,丙地产集团公司对乙置业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利益返还请求权系因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时效或欠缺一定的手续而消灭时,该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的利益限度内有请求返还的权利。利益返还请...
“诉讼摆烂”,责任谁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装饰公司系胡某投资成立的独资公司,胡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装饰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故对钢材公司要求胡某对装饰公司所欠货款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请,予以支持。装饰公司、...
黑镜律师观察: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试票”风险
票据义务人仅以票据的交易基础关系存在瑕疵作为抗辩理由的,很难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可以考虑依据《票据法》第十二条规定,证明持票人系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或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以此不承担兑付责任,但票据义务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若票据义务人...
【鲁法案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是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的规定,A公司作为持票人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可向四个公司行使追索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规定,除...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情况下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从票据法律关系看,银行对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不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虽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并不是票据的签发人、持票人和背书人,其只是票据到期后承诺向持票人依法承兑的票据付款人;至于有关法律、...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
个人账户无法提现?即日起,私人账户收付款要小心了!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电票小知识:新老系统票据状态的区别,能分清的都不简单
可加保证的地方上面有星标。根据《票据法》第五十条,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二、新系统新一代票据系统票据状态改为由票据状态名称+票据流通标志名称组成。
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发布
再次,关于原告已实际受领承兑人部分清偿的情况下,是否可就剩余票面金额进行追索。法院认为,票据规则应当适应电子票据时代,除非与法律规定明文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对于部分承兑付款以及票据金额的拆分追索,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原告作为持票人对案涉票据仍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并未...
2023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发布_手机新浪网
再次,关于原告已实际受领承兑人部分清偿的情况下,是否可就剩余票面金额进行追索。法院认为,票据规则应当适应电子票据时代,除非与法律规定明文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对于部分承兑付款以及票据金额的拆分追索,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原告作为持票人对案涉票据仍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