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和〈江苏省...
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对与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以案释法丨拖欠农民工工资,包工头和分包单位谁担责?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
以案说法|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因公受伤谁来担责?
对于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由分包方、转包方、被挂靠方作为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的规定较为明确。但是,实践中对于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主体后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事故,分包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互相推诿,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基本案情原告A公司将...
建设工程多层分包、转包后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实践中,接受劳务方作为雇主,有保障提供劳务方安全的义务,同时,提供劳务方自身也有安全注意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此类纠纷中接受劳务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提供劳务方自身承担次要责任。其次,如存在工程分包、转包情况,则要看分包、转包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明确禁止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分包...
10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擅自更换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将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人员和建筑工人信息在相关实名制管理监控预警平台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未经实名登记不得进入现场作业。原文如下: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挂靠人对外欠付工程材料款,被挂靠人需要承担付款责任吗?
在《民法典》中,第一百七十八条对连带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当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时,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中,虽然提到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连带责任,但这并不直接适用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材料款问题。
重磅!黄山市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并且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应加强风险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做好责任范围内工作。(十九)勘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工人质量责任的裁判观点《民法典》第801条
本条规定仅就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作了规定。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存在分包、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情形。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予以确定。第一,在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对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
设计牵头EPC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
EPC模式下,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但由于EPC项目往往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很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也导致了项目风险的增加。所以,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做好风险管理及...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借用资质(挂靠)纠纷司法观点汇编(下)
44、挂靠人以自己名义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合同,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和挂靠人共同承担责任,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