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中游客、景区责任如何划分?最高法明确
最高法表示,景区管理人员对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应当提供更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于游客因参与该项目遭受损伤的,如果游客没有明显过错,景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面对具有较高风险的项目,游客也应当提高安全意识,更加注重安全防护。如果在没有充分准备、缺乏安全保护的情况下盲目“打卡”所谓网红线路尤其是野生线路...
旅游纠纷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未购买门票活动中坠亡景区是否担责?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游客未购票,与景区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景区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同时游客进入了非景区经营区,超出景区正常游览范围,其自身过错明显,景区不应因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也提出同样的观点并提醒,游客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盲目“打卡”网红线路受伤 最高法:景区没过错的,游客自担风险
对于游客私自进入未列入景区游览范围的区域造成自身损害的情况,景区没有过错的,游客应当自担风险。记者注意到,在江某卫等诉浙江省江山市某旅游公司一案,徐某仙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购买门票私自进入景区进行危险性较强的溯溪活动,其坠亡地点远离景区正常游览范围,无可通行道路或野路,审理法院对其亲属要求景区赔偿的...
游客擅闯未列入景区区域游览发生意外谁担责?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游客到景区游览欣赏美景的同时,也负有保护好生态环境的义务,违反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诉晋某等三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晋某等三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国家5A级景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大面山山顶露营时,违规野外用火导致失火烧毁森林...
大四女生华山坠亡后续:双方达成协议 景区承担一半责任并赔偿
小邓家属认为护栏高度过低,没能对小邓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事后,小邓家属与景区交涉,要求景区承担责任,“但景区表示,小邓是成年人,自行拍照导致身亡,景区没有责任,只同意给予4万元人道帮助,但我们认为景区应承担全责”。对此,华山景区的工作人员回复称,已将事情经过和因果关系告知家属。工作人员称,家属所称护栏...
女子未购门票在景区坠亡 法院:旅游公司不担责
活动中,徐某仙坠崖身亡,坠亡地点不在景区游览线路范围内(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江某卫、徐某仙的亲属认为,江某卫、徐某仙一行在某旅游公司开发经营的景区开展户外活动,由于景区管理不善、设施常年失修、警示标志缺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且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在景区骑马跌落,谁担责?
法官提醒虽然景区对游客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应对自身尽到充分注意义务。特别是在景区中体验带有一定风险的游玩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到自身情况,合理预估自己是否可以参与其中,避免发生意外。
女子未买门票在景区坠亡 法院判了 私自闯入风险自担
不幸的是,在这次活动中,江某卫的妻子徐某仙不慎从悬崖坠落身亡,而事故地点并不在景区规划的游览路线内。事后,江某卫及徐某仙的亲属指责旅游公司因管理疏漏、设施老化且缺乏必要的警示标识,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且未能及时进行救援。因此,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游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人被终身禁入!游客擅入非旅游区域发生意外,谁担责?
活动中,徐某仙坠崖身亡,坠亡地点不在景区游览线路范围内。江某卫、徐某仙的亲属认为,江某卫、徐某仙一行在某旅游公司开发经营的景区开展户外活动,由于景区管理不善、设施常年失修、警示标志缺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且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网红”项目又出事!26岁女子景区坠亡,负责人被刑拘!
26岁女子景区坠亡,负责人被刑拘!10月19日,网传有女子在河南省林州市景区内游玩时坠湖死亡。记者从林州市委宣传部获悉,涉事游乐项目负责人已被刑拘,该女子系自行翻山进入已封闭的景区。据媒体10月19日报道称,10月16日,26岁的李某某在河南林州淇淅万泉景区游玩索道滑行项目时,因滑索钢丝断裂坠入湖中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