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一诺 蔡颖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智能医疗侵权中的适用研究...
李彤教授提出,宜选择医疗损害责任与医疗产品责任作为人工智能在诊疗领域致害归责的两种责任类型,是因为主要是考虑到医疗损害责任与医疗产品责任,分别可以追究两层法律责任问题,一个是人的问题,一个是物的问题。刘云生教授认为,医疗人工智能本质上仍属于产品,其所导致的法律问题应参照产品质量法予以化解。何炼红教授提出,造...
【典型案例】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承担——吴某某诉某花炮...
裁判要旨对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属特殊民事侵权责任,对于举证责任的承担,产品生产者应就其自身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产品责任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应适用举证责任的一般性规则来操作,即缺陷产品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由受害人进行举证证明,一旦其不能证明,则受害人应承担不利后果。基本案情安徽省枞阳县...
东方法学特稿|谢琳:人形机器人自主侵权的责任认定
为确保消费者不因人工智能产品的复杂性而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可适当加重相关侵权主体的责任,但不宜过度偏离原有的责任类型及认定规则,对此应进行精细化的制度设计。二、人形机器人提供者的责任认定在人形机器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中,人形机器人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大模型提供者及外部攻击者(如数据投毒)均有可能是侵权主...
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举证责任谁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产品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因受专业技术知识等因素的限制,一般消费者很难及时发现产品缺陷并防止其造成的危险,当发生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只要生产者不能证明其不存在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通过原告向法院提交其与被告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及协商赔偿事宜的录音,被告公...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2.无过错责任并不是绝对责任,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行为人可以主张法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例如,在产品责任案件中,产品制造者可以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以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在高度危险物致损案件中,高度危险作业人可以证明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而免除自己的责任;等等。但是,法...
杨立新:人工智能产品责任的功能及规则调整 | 数字法治202304
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形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风险的最终表现,都是造成损害(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存在技术缺陷的人工智能产品,会造成使用人或者他人的损害;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伤害他人,包括强人工智能体自身实施的犯罪及其与个人或者其他强人工智能体的共同犯罪,以及自然人或者单位利用弱人工智能实施的犯罪,也同样是造成他人损害。事实上,防范人工智能...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刑事研究院|产品质量侵权
因缺陷产品引起的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销售者任何一方提出赔偿请求。生产者对被侵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过错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若有一方先行赔付,可在另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的范围内向其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纠纷裁判观点汇编第一辑:侵权主体与责任承担
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致使机动车脱离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控制,此种情况下机动车使用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则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重庆高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之外的其他人人身受损害,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浏阳市某花炮厂、第三人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武隆区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代某荣等人产品责任纠纷案典型案例1汽车4S店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重庆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消费者权益...
产品缺陷还是燃放不当,烟花致伤谁负责?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与传统的侵权责任不同,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那么不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