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同生活过的孙子能否继承老人的死亡抚恤金?
因此,对于李阿婆的死亡抚恤金,小王不能代位要求分割。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小王的父亲已先于王阿公、李阿婆去世,且在二老生前,小王并没有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双方之间也不存在扶养关系、抚养关系等情况,因此小王对于李阿婆生前单位发放的死亡抚恤金,不能主张代位分割。故法院对原告主张分割死亡抚恤金之诉...
赡养老人纠纷多发,北京三中院建议老人谨慎处置大额财产
对于附条件的赠与,如受赠子女不履行扶养义务,老人可根据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情况行使任意撤销权或法定撤销权;“子女主张继承分割老人房屋的,一方老人仍在世”一案采取设立居住权等方式保障老年人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的权益,避免财产分割结果影响
在世老人是否必须将财产分给子女?
总之,在世的老人是否必须将财产分给子女,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这取决于法律的规定、父母的意愿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应当兼顾法律、伦理和家庭和谐,确保财产分配既合法又合理,同时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看全文
老人生前留遗嘱把所有遗产给女儿,11岁孙女起诉要求分割
于是,由小余将姑姑、叔叔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一审:重新调整继承份额一审法院认为,案涉房屋是被继承人余老伯和王阿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1/2的产权份额应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割。余老伯去世后,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妻子、子女,子女已经死亡的,则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房子过户给子女,“在世办理”和“过世办理”,哪一种更省钱?
如果被继承人希望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并且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那么可以选择法定继承,要是被继承人希望根据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或者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复杂,建议选择遗嘱继承。老王有一套房产和100万元存款,他有两个子女:儿子小明和女儿小红,老王没有留下遗嘱,不幸去世,按照法定继承,小明和小红将平均分割老王的房产...
一老人将孙女告上法庭:每月给我1.5万元生活费!法院判了:该付
上海普陀法院介绍,被告作为原告的孙女,在原告尚有其他子女在世时,本不具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因为其已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在依据遗嘱取得财产权利的同时也承继了保障原告居住权和给付生活费的义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当然,被告的上述义务并不能免除原告其他子女对原告的赡养义务。
探案说法丨老人去世后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债权人可指定遗产管理人
南海网8月9日消息(记者林文泉实习生李彤颖)近日,文昌法院的一起债务纠纷案,引起社会多方的关注,老人在世的时候欠他人200多万元的货款,过世后债权人找上门要求遗孀和3个孩子偿还,遗孀和孩子均表示放弃继承。此时,债权人该找谁讨要欠款呢?文昌法院表示,债权人可提起指定遗产管理人之诉追回债款。
老人把所有遗产全给女儿,11岁孙女起诉要求分割
余老伯生前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在余老伯去世后,孙女小余将姑姑、叔叔等人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理由是爷爷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孝义机关建设】“老有所养 安享晚年” 老年人权益保护指南
实践中,老年人的配偶去世后,在家庭成员尚未就其遗产进行继承分割时,在世的老人可能会将家庭财产处分给个别子女、再婚配偶或家庭成员之外的人,此时处分财产的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是因为在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亡配偶的部分依法发生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若老年人与相对方明知该...
【以案释法】亲人因抚恤金对簿公堂,该如何分割?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原则做出统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考《民法典》关于共有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本案中,各方对如何分割共有财产未作明确约定,在此情况下,法院根据《民法典》规定,将涉案死亡抚恤金视为按份共有,采取了由各方平均分配的做法,既契合法律要旨,又符合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