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就医、认定、鉴定、赔偿流程中的30个政策问答~~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16.发票复印件可以报销工伤医疗费吗?不可以。除因交通事故等...
长丰法院︱六年工伤索赔路艰辛,法官倾力调解破难局
但双方仅仅就工伤认定即已历时近六年将所有能走的途径都走了一遍,多次诉讼中呈现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如果本案一判了之仍有可能解决不了双方的问题,当事人还有可能继续上诉。为减轻双方的诉累,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也让老杨能尽快拿到工伤赔偿款,于是张法官决定着手调解。开庭当日,在见到双方当事人后,张法官一方面...
重磅新规!北京高院、劳动仲裁委2024.4.30发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财产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财产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
最新!高院发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92条)解答|劳动法|用人单位|劳动...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财产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
最新!高院发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92条)解答|2024.4.30|劳动法|...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财产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
湖北恩施男子工伤死亡申请赔偿被拒 社保局两次败诉后再上诉:系...
“官司持续了两年,社保局两次败诉,我们还是没拿到工伤死亡赔偿。”8月14日,湖北恩施市的杨女士称,这起工伤索赔官司迟迟不结束,她已将员工遣散暂停公司运营。2021年6月,杨女士经营的家政公司的员工李明(化名)工作期间死亡,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工亡)。在街道办协调下双方约定,家政公司根据工伤死亡赔付标准,向死者家属...
潘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两次修改与重点解读
参照《民法典》第1192条第2款“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允许被帮工人补偿后向第三人追偿。据此,《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本条增加规定,被帮工人承担补偿义务后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追偿。(四)定期金的适用与限制第20条关于定期金适用与限制的规定,对原第33条作出两处修改:一...
慢性病患者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年假没休能得到补偿吗?这些权益...
工伤职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能否同时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虽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不应限制理解为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据此,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
养护工清扫道路时脑出血身亡,人社局两次认定工伤被法院撤销
渭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管理科一工作人员解释,《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法院判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前两次工伤认定是在家属提供的证据基础上做出的认定,第3次工伤认定不能在原证据基础上再做认定,这次蒲城县人社局要求唐女士提供新证据才能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