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依据“财产+组织”标准界定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
其次,“主体的组织管理性”“财产的一定独立性”分别与职务侵占罪最为重要的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相匹配。“主体的组织管理性”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提供了前提条件,“财产的一定独立性”为界定“本单位财物”指明了侵害的法益所在。“主体的组织管理性”与“财产的一定独立...
股东擅自转让股份被控职务侵占罪的4个无罪辩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在客观上应当具备这样的条件:(1)主体方面必须为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等;(2)方式上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以理解为包括从事公务活动的便利和从事劳务活动的便利;(3)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笔者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
...| 通过交易机会可能获取的财物或者利益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在从事事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责,而侵占公司的财物时对单位所赋予权力的利用,即利用职务便利,理论上认为职务上的便利包括“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对职务便利的要求是排除职务侵占罪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在非职权领域实施盗窃等行为的关键。
张明楷|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的成否
将没有侵害他人所有权而仅具有侵害所有权外观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导致侵占罪成为抽象危险犯,明显不符合侵占罪的本质。诚然,藤木教授并非主张,只要行为外表上符合构成要件,就必然具有违法性。换言之,藤木教授不会忽视处罚的实质根据。只不过,藤木教授的实质理由在于,如果对行为人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就违反国民健全...
检法视点|《中国检察官》:财产混同情形下股东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
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只有在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才能适用人格否认制度。这说明,人格否认制度解决的是事后股东责任承担问题,而股东占有、挪用公司财产行为在先,承担连带责任在后。换言之,刑法评价的是犯罪行为发生时的行为,而非行为后,因此股东...
职务侵占罪中“其他单位”的界定方法
概言之,“其他单位”必须同时满足财产的一定独立性和主体的组织管理性两个标准(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一、坚持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确保“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具有实质同一性首先,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看,刑法对职务侵占罪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解释应当与民商经济法、行政法保持一致。根据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包括刑法在内的...
范永虎 常亮伟|“跑分”期间截取自己卡内资金行为之刑法定性
其次,汇款人主观上也不具有占有意思。因为根据生活常识,将钱款打入他人持有的账户内实际上表明汇款人有意将钱款交由收款人管理,自己并无继续占有该笔钱款的意思。如此一来,汇款人因不满足成立占有的两个要件而无法成为存款的占有人,收款人侵犯了汇款人的占有而成立盗窃罪更是无从谈起。
刑事律师必须掌握的职务侵占罪无罪裁判要旨及17个有效无罪辩点
根据我国刑法、刑诉法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职务侵占罪进行无罪辩护,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切入,一是结合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涉案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追诉标准,主张涉案行为存在出罪事由;三是根据刑诉法证据裁判规则,主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
刑辩实务:不具备股东实质性要件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周淑敏:诈骗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力求在诈骗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领域做到极致专业一、前言在司法实践中,有法院(广东高院)判决被害人无实质性出资、不具备股东的实质性要件的,被告人无非法占有目的、没有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在笔者办理的C某被控职务...
论中国古代的侵占罪立法
三、中国古代侵占罪的认定任何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古代侵占犯罪当然也不例外。下面主要通过秦代和唐代的代表性规定对其加以认定,以对中国古代侵占罪的认定作一般性认识。第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指达到一定的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的人。关于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