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的26个裁判要旨丨实务方圆
承租人未依约支付租金且不实际占有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已明确告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并将行使合同权利收回房屋,且具备收回房屋的客观条件的,出租人负有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收回房屋的减损义务。出租人长期不收回租赁房屋并主张高额占有使用费的,对其未履行减损义务所致的损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双方对涉案租赁物的缺陷均系...
父亲承租房屋去世后儿媳变更承租人 房改后子女诉继承获部分支持
1998年该承租公房面临拆迁,因王某行动不便,我代为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得知该公房的承租人已由林某变更在其名下,李某辉对此解释为林某作为单位员工享有供暖费减免权益,并保证该公房权利依然为兄妹五人所有。后承租公房地址变更为一号房屋,各方为了明确对该一号房屋的权利,兄妹五人于2000年11月12日签订关于住房使用权继承、...
最高检发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予以明确规范。为配合《意见》落地实施,在征求最高法意见后,最高检编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用以指导各级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持...
拆迁安置公房承租人要求其他拆迁人腾房法院判决己方也有居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原告在2003年变更为承租人后,双方并未就此发生纠纷,自原告起诉,双方争议的实质为涉案房屋的承租权。本...
未成年人诉政府公房承租人变更答复案,东城区区长出庭应诉
9月25日,北京四中院依法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毕某诉被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房承租人变更答复一案。该案由四中院院长单国钧主审,东城区区长周金星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云法庭出庭应诉。这是由原告毕某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引发的行政争议。毕某一直与爷爷、父母生活在涉案公房内,毕某的爷爷系该公房原承租人...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丧夫后申请公房承租人变更遭拒,女子的烦恼在法院...
公房承租变更被拒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原告兰女士和吴先生登记结婚(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2012年7月,吴先生一家承租了位于某区的一处公房,吴先生作为该公房的承租人与公房管理机关签订了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此后,原告兰女士、吴先生和儿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居住在涉案公房内。2014年7月,原告兰女士将其户籍迁入涉案公房内,之前其户籍...
2021年度“旧改征收律师”上海市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纷案件...
本案属于共有纠纷,在共有法律关系下的权利主体为承租人与同住人,一审法院却认为系争房屋关于租金的聊天记录“与本案有关,本院予以采纳”。我们认为,关于系争房屋的“居住”的约定及“租金”给付均属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或其他法律关系,应当另案处理。同时,朱某并不能依据约定居住而获得系争房屋同住人身份。
也论廉租房承租人资格引发的纠纷是否具有民事可诉性
《人民法院报》2016年2月25日第7版刊载吴狄、桑志祥同志的《廉租房承租人资格引发的纠纷是否具有民事可诉性》一文,该文认为,廉租房租赁合同虽属于民事合同,但有其特殊性,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地位并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是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案中,对于被告未如实申报住房状况,采用欺骗手段获取...
除了所有权人、公房承租人,普通承租人能否起诉征收补偿行为?
可以看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人是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非只有行政行为直接作用的主体才可以提起诉讼。在征收法律关系中,征收部门虽然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发生法律关系,与房屋的承租人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
人民法院案例库 :21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裁判要旨汇编
17、钱某某诉钱某、金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承租人同意而取得公房居住权的同住人因另获适宜住房保障而不再享有原居住权入库编号:2023-10-2-091-002裁判要旨:在审理涉及公房居住权民事案件中,应注意区分居住权不同主体的权利来源以及是否已另有住房保障两个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