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男方家拆迁,离婚女方起诉分割安置房,北京离婚律师解读
法院做出判决,认为原告赵宇杰与被告许晴婚后未建立真挚夫妻感情,双方自愿离婚且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问题上达成协议,法院予以准许,同时认定赵鹏由赵宇杰直接抚养为宜。但在该诉讼中,被告许晴主张分割的回迁楼房因案外人赵刚、陈琳向法院申请主张该套楼房的财产权利,法院未作处理,告知双方当事人另行解决。许晴不服...
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张小甜律师解答: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的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房屋面积和户籍登记人口两方面因素进行安置。基于房屋面积所获得的回迁安置房,不改变房屋的权属性质,每个安置人口均享有的一定的安置面积;在基于人口安置的情形...
女方对婚内男方父母宅基地建房拆迁安置利益的离婚起诉,律师剖析
2018年7月,陈某因与王某奇离婚纠纷诉至法院,陈某主张2010年双方居住的M号院拆迁,以王某歌的名义签订拆迁协议并获得3套回迁安置房,其中一套即A室,要求确认A室由其和女儿共同居住使用。法院认为A室因涉及案外人利益,无论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均不宜在该案中处理,其可另案解决。法院判决陈某与王某奇解除婚姻关...
槐法案例丨一方婚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夫妻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权...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该安置房虽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不妨碍卫某系合法、有权占有该房屋,卫某作为被拆建安置居民,当然享有居住、使用安置房屋的权利,现姚某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占有该房屋,卫某要求姚某搬离并返还房屋并无不当。
离婚后前夫家拆迁有权获得安置房吗?
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和裁定并无不当,但镇政府在拆迁安置中的处理,没能根据佟某系真离婚的客观情况对她妥善安置。2022年9月,泰州市检察院向佟某前夫所在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根据佟某婚姻实际情况,对她作出切实安置。2022年10月,镇政府作出回复:先给佟某一套房过渡给她暂住,再给其一套拆迁安置房购买资格,其本人...
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不得低于90%(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签订协议比例未达到要求的,不得申请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处理个别土地使用权人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并提出防范化解矛盾的...
离婚后前夫家拆迁还有权分得安置房吗?
原标题:离婚后前夫家拆迁还有权分得安置房吗?1999年12月,家住江苏省泰州市下辖某镇的佟某嫁到邻镇,户口迁入夫家,住在夫家婚前建造的房屋里。2011年,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儿子由前夫抚养。离婚后,佟某的前公公看其无房可住,遂腾空自家小屋给她居住,佟某的户口仍在前夫家所在镇村。
丈夫意外离世,“被重婚”的她能继承遗产吗?
原来,2021年3月,高建茂的女儿小星领取了共计32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林兰觉得高建茂虽已去世,但是安置名单上有他的名字,自己作为“合法”配偶,至少对于高建茂共有的部分有继承权。为继承高建茂遗产,2022年11月,林兰先向吴中区检察院撤回了行政诉讼监督申请,并于2023年2月,向吴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高建茂的...
丈夫家的宅基地拆迁,妻子有没有份额?
今年杨女士与丈夫离婚,主张三套安置房中应有自己的一部分份额。丈夫一家不同意,于是双方诉至法庭。杨女士作为被安置人之一应当享有拆迁利益,但拆迁后杨女士未获得任何补偿。现杨女士要求获得其中一套安置房,合理合法。最终法院支持了杨女士的主张,判决其中一套安置房由杨女士居住使用。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 类案裁判方法
房屋系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对房屋没有扩建或添附行为,但取得的动迁安置房有补差价的情况,此时要根据补差价的钱款来源分情况判断:如果差价是用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补足,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的,则该房屋仍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差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的,此时房屋仍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所补差价的数额部分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