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7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东方市杨某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2022年1月,东方市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方市八所镇上红兴村0.28亩耕地建设房屋。2022年7月,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违法线索移交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八所镇政府查处,并抄送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自然资源部通报4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农村自建房又有大动作,10月起推行,涉及家家户户,村民要了解
农村宅基地建房,都有一定的标准,面积都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占用耕地,必须在规划好的区域按标准建房。而且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对于超出的部分,各地政府都有收回的权利。为此,取得建房资格的村民,就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准在规划区域外建房,更不要超面积标准建造。...
海南公布7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2023年8月,陵水某农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桐海村3.54亩耕地建设板房。2023年10月,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违法线索移交新村镇政府查处。经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新村镇政府指导督促,2024年8月,当事人自行拆除板房,并恢复土地耕种条件。7.临高某能源有限公司违...
2024年农村土地、农房3大问题即将整治!农民建房要注意哪些事?
客观的讲,我们农民在建房方面,只要能够按照流程提供相关资料有序申请,大家依然可以继续建房,并且在建房完成之后,通过验收就可以继续申请相关权证。客观的说保障农民在土地东方上的相关权益是政策层面的明确要求,所以网传的农村全面禁止建房相关传闻并不属实,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看待。10月份开始之后,国家针对乡村制定的...
今年起,农村将进行统一建房,这类农民可以补贴10万
答可以建房(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但是建房需要符合规定!其中有5类人不能建房,还有一类农民可以补贴10万。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家庭自从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以来,大多数农民都是符合这一条件,一户家庭就有一处宅基地。但是在个别地区,还是有个别家庭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经过确权以后,有一处宅基地的家庭,如果再去别的地方申请建房,...
建房需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九个坚决”,不可触碰红线
凡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查处。五、坚决杜绝非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凡是农村建房手续涉及越权审批、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问题的,批准文件无效,并严肃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人的责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具体是指哪些?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零容忍”。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通知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1月份以来,集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政策法规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深入各县区、镇、村委、自然村开展进村入户宣传2次,发放宣传手册500多份。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调研督导组先后深入灵山县三海街道办、浦北县寨圩镇、钦南区黄屋屯镇、钦北区板城镇,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集中座谈等方式,开展全市...
乱占耕地建房“ 零容忍”!已经建了怎么办?今后要建怎么办?
答: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的,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