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明算账”,恋爱期间的转账能要回吗?
调解过程调解过程中,法官认为从原告王先生向被告李女士转账和支出的部分款项看,在聊天记录中可体现为节日红包、购买衣物、购买化妆品、日常支出、游玩花费等,这些均属于日常开销,该部分款项确认不属于为结婚而赠与的款项,属于一般赠与,在分手后原告不能要求对方返还。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同意返还赠与款项8500元和...
恋爱期间赠予的财物,分手后能主张返还吗?乐东法院以案说法
承办法官反复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在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并将转账记录进行逐一核对后,向双方详细说明原告赠与被告的财物系基于双方之间恋人关系这一特定的身份前提,此特定身份下的赠与相较一般赠与有所不同,其并不是完全以“无偿”为特征。对于恋爱期间的其他大额转账,确实超过日常生活消费和一般性恋爱赠与范围,此类给付...
向恋人转账50多万元 分手后欲要回,法院判决退还30万
恋爱6年期间,男子向女友转账50多万元。女友要求分手后,男子起诉至法院,称转账均为借款,要求女友还钱。丰台法院审理后认定,并非所有款项都是赠予,酌定女友退还30万元。2017年夏天,李先生和郑女士通过一家相亲网站认识。虽然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但到2018年,两人还是开始了一段异地恋。交往期间,郑女士常以生活...
情侣分手后男子欲要回曾转给女友的钱,法院裁定女方退还30万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有关情侣分手后产生钱款纠纷的案例:李某与郑某谈恋案时,李某多次向郑某转账,分手后,李某要求归还相关款项遭拒后起诉郑某。最终法院判处郑某应退还款项30万元。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李某与郑某通过相亲网站结识,因身处不同城...
北京丰台法院:恋爱期间转账未必都是赠予
女友要求分手后,男子起诉至法院,称转账均为借款,要求女友还钱。北京丰台法院审理后认定,并非所有款项都是赠予,酌定女方退还30万元。2018年,李先生和郑女士开始了一段异地恋。交往期间,李先生一共给郑女士转了50多万元。然而,到了2023年4月23日,郑女士突然提出要分手。这让李先生感到非常突然,他要求郑女士把之前转...
分手后前女友催还款且不认微信转账记录,男子上诉获支持
关于小伟主张微信转账应抵扣借款,因双方分手后已互删微信,微信聊天记录未留存,小伟只提交了其向微信昵称“小飞**”的转账截图作为证据,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昵称“小飞**”的微信即为小丽本人,故一审法院对其抵扣主张不予采信(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小伟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小伟支付小丽借款本金9083.2元。二审中,...
女子向男友转账9500元,分手后起诉归还!海南文昌法院这样判
文昌市法院锦山法庭经审理后判决,阿莉作为证据提交的支付宝转账记录是两人之间的赠与和消费,没有借贷合意;且借条自出具之后,阿莉并未向阿山交付借款9500元。故驳回了阿莉的诉讼请求。阿莉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省一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女子起诉...
恋爱两月转账14万,腾冲一男子分手后起诉要钱,法院这样判
对于大额转账,一般推定为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应承担返还责任。恋爱中的情侣们,若发生大额转账行为,请务必留存必要的借贷证据,尽量避免因恋爱关系结束引发的金钱纠纷,做到“好聚好散”。原标题:《恋爱两月转账14万,腾冲一男子分手后起诉要钱,法院这样判》
以案普法 | 恋爱期间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
原告尹某与被告徐某系情侣关系,双方在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交往期间,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向被告多次转账数额不等的款项,共计3.336万元。后双方分手,原告诉称案涉款项均系被告向其借款,要求被告返还。被告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这些钱系原告的赠与,拒绝返还,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分手后男子起诉前女友返还7万元,女方认为是“青春损失费”,法院...
据介绍,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20多岁小伙王某与余某曾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二人互有资金来往,余某曾向王某出具一张欠条,欠条载明“本人余某于2016年至2019年期间,向王某总计借款7万元整,以此证据为证”。分手后,王某将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这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