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020)最高法行申3098号裁定书亦指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预公告仅是征收土地的公示公告程序行为,系为征收土地所作的准备性、阶段性工作,并未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过程性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既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裁判规则(节选)
前述处理方式都是对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实体处理,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当然产生实际影响,均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案号(2019)最高法行申5319号27、要求行政机关“公告”政府信息的审查裁判要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所要解决的,只是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应当如何公开的问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指行政机...
征收方:公告不具有可诉性!最高法:你这个可以诉!
征收方:公告不具有可诉性!最高法:你这个可以诉!导读:最近有朋友咨询我们说,他们那拆迁了,征收方已经发布了房屋征收公告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被征收人都不服,想要去告征收方,但是看网上说公告不能诉,于是来咨询我们。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行申8351号《行政裁定书》进行了释明,其认定:行政机关...
最高法案例 :与征地批复内容不相符的征收土地公告具有可诉性
许媛媛认为唐河县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中涉及征收宗庄组土地面积超出征地批复批准面积,侵犯其承包经营权,提起本案诉讼,该征收土地公告具有可诉性,许媛媛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本案系针对征收实施行为提起的诉讼,而非针对征收土地批准行为,故唐河县政府为本案适格被告。二审未厘清许媛媛的诉讼请求,混淆征收土地实施行为与征收土地...
土地征收部门未公告张贴《征收土地公告》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该案的焦点问题系征收部门未对征收土地的公告进行张贴、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案需要重点审查政府部门未对征地公告进行张贴、公告是否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结合本案,公告仅为程序性行政行为,未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
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可诉吗?
关于公告的性质,一般情况下,征收公告只是将征收决定规定的征收事项,在不改变其内容的情况下予以公示,属于告知行为(www.e993.com)2024年9月20日。对被征收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并非征收决定公告行为,而是征收决定行为,故,征收决定公告行为,原则上属于不可诉的行为。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
【最高法裁判】征地公告是否可诉
因此,征收公告行为原则上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但是,被征收人以征收公告内容与征地批复批准征收土地的范围、用途、面积、补偿标准等内容不相符为由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本案中,关认许等三人请求确认阳西县政府于2013年10月12日作出的7号公告征地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其实质是对征收公告行为的合法...
最高法案例: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行为的可诉性问题
据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身只是发布土地管理部门拟定的、尚需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载体,不会对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利益产生影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若改变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使得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产生认知错误,影响其提出意见并实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则具有可诉性。案件基本信息案号:(...
注意!土地征收中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不可诉!
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2011)35号《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规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征收过程中断水断电 可诉、违法!
征收过程中断水断电可诉、违法!关注我们↑??裁判要点1、在征收拆迁工作中,停水、停电等行为属于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供水、供电等企业作出终止相关服务的行为仅是辅助或者配合行政机关完成征拆工作,实施该行为不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造成的法律后果也不应当由其承担,而应当由作出指示命令的行政机关来承担。如果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