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释法 | 职务犯罪中“威胁、引诱、欺骗”取供刍议(上篇...
但囿于相关条文间的矛盾与缺陷,导致实践中此类非法取证行为与侦查策略的界限模糊区分困难,造成了当下职务犯罪中非法供述认定难、排除难的局面,特别是存在多起犯罪事实的案件中,极易因采用此三种取供手段,而产生指控“凑数”“拔高”虚实不一的问题。对此,理论界与实务界虽不乏探讨,但至今仍未能较好解决相关标准的界定...
法眼观澜 | 职务犯罪辩护解析与分享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二百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监察机关商请,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介入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虽然从立法本意来看,“提前介入”的主要目的是基于监督权,即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违法调查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这种“监督”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提前介入变成了了解案...
京都释法 | 职务犯罪辩护解析与分享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二百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监察机关商请,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介入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虽然从立法本意来看,“提前介入”的主要目的是基于监督权,即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违法调查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这种“监督”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提前介入变成了了解案...
律师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这叫“行贿金额较小”?
在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中,除了受贿罪和行贿罪等常见罪名,还有一个较为特殊的罪名,即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行贿,就算该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也在该罪的覆盖范围之内。刘涛送给法官妻子30万元,属于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输送经济利益,主观目的是获取影...
兰州市律所主任多次受贿被判刑,任仲裁员期间被留置指控职务犯罪
《法检速报》了解到,该案被告人石某星,男,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甘肃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州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仲裁员,2018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被榆中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18年9月29日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某星犯受贿罪,向榆中县人民法院...
职务犯罪裁判观点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311号江仲生等贪污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裁判观点行为人作为人国家工作人员,出售公司股票属履职行为而非个人行为,所售股票收益应认定为公司财产,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差价款予以侵吞构成贪污罪。4.学校违规收取的点招费属于公共财产...
最新业绩 | 张雁峰、郑炫律师有效辩护,职务犯罪终获缓刑
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雁峰律师、郑炫律师代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的辩护工作。通过积极履行庭前、庭上全方位辩护职责,尤其是精准掌握与控、审双方的沟通强度,保持着良好的意见互换,最终使当事人获得缓刑。案件背景:本案当事人级别较高,其案发后,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进行公开通报,并被多家主流媒体转载...
仲裁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监察机关对仲裁员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管辖权。根据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监察机关对依法履行仲裁职责的仲裁员,在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方面,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仲裁员在履行仲裁职责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有权管辖,对于仲裁员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监察法》实施后职务犯罪主体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公职人员”外,《监察法》第22条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立法还使用了“涉案人员”的表述,这里的行贿人和共同职务犯罪人可能不是“公职人员”,仍然要受到监察法的规制。可见,监察法的适用对象是十分广泛的。有学者估算,中国大约...
谁是监察官?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1.监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注: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但是不得领取兼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