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某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在其已欠下巨额外债,又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力偿债的财务状况,虚构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使李某误认为罗某有可靠的投资项目,具有偿还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万元交由...
借钱不还的借贷型诈骗案件,有无罪空间吗?律师如何开展?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如果是能归还而拒不归还,或者是将借款用于挥霍、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造成的无法归还的,那很大可能会被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张春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例。在一般的民间借贷的案件中,借款人不能还款的原因主要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比如经营亏损、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想...
“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犯罪|罗小兵|行为人|诈骗人|武术教练...
罗小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兴梅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小兵在其已欠下巨额外债,又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力偿债的财务状况,虚构在重庆做工程差钱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使李兴梅误认为罗小兵有可靠的投资项目,具有偿还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万元交由...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因此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其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款项的来源合法与否。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易于实践...
什么情况下“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罪?法院如何认定?
什么情况下“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罪?实践中,借款人采用虚构事实方式骗取他人款项,到期无法偿还的,是属于借贷纠纷还是成立诈骗犯罪,应如何认定呢?总的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意图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那么“借款行为”中应如何衡量借款人的主观意图...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某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在其已欠下巨额外债,又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力偿债的财务状况,虚构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使李某误认为罗某有可靠的投资项目,具有偿还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万元交由...
台湾重大分尸案犯罪嫌疑人被爆台北落网,大哥承认杀害弟弟
据中时新闻网等台媒报道,据了解,梁姓男子73岁的大哥被逮捕时正在台北罗斯福路三段244巷附近欲搭乘公交车,他身上带有16.5万元(新台币)现金。被问及是否犯下杀弟恶行时,他当场承认,被警方带回时还声称弟弟“一个人住三间房”,且借钱不还,让他感觉被欺负,才会痛下杀手。此案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据台媒...
保安被判死刑:借钱不还 打死并肢解上门讨债债主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吕东晓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吕东晓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但吕东晓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作案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且没有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无悔罪表现,故对其不予从轻处罚。由于被告人吕...
河南济源:借钱不还亲情散 网上追逃没商量
2019年2月,执行干警发现李某银行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经执行合议庭合议后,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后公安机关将李某列入网上追逃名单。9月13日,济源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消息,称网上追逃人员李某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抓获。执行指挥中心立即指派赵凌青带队赶赴...
借钱不还,小心成诈骗
主持人:“借钱不还”型诈骗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从一般意义上讲,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诈骗,而且这种情况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从法律定义上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