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因此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其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款项的来源合法与否。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易于实...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被告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为名,而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间借贷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借贷式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应如何区分?一是行为人的意图。诈骗人主观上...
“借钱不还”竟然构成诈骗罪?合肥刑事律师解读借贷式诈骗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之名,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
“老赖”以谈恋爱为名借钱不还 构成诈骗吗?
借款理由和实际借款用途不一致,不能作为认定诈骗的依据。刑法应该保持谦抑性,不能轻易将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第三种意见,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两者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判断主观动机,应综合前后关系,重点考察手段行为是否违背日常生产、生活,行为时的主观...
朋友借钱竟是诈骗 小心熟悉的“陌生人”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多发生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通过博取他人信任继而实施诈骗行为,这让身在其中的当事人很难识破,更是破坏了诚信友善、互帮互助的社会良好风尚。生活中,部分诈骗分子使用的伎俩并不一定高明,在此,我们提醒...
租赁豪车假冒“成功人士”借钱 被告人诈骗他人获刑
借钱不还,在很多人看来应该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无关刑事犯罪,但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借款,最终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这种“借款”就变成了“骗款”,涉嫌诈骗(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2023年4月至8月期间,张某以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与何某签订借款协议,...
小心!有一种“借钱不还”叫诈骗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法眼观澜 | 从女演员被捕案看“借贷式”诈骗罪
不能按时还款并不等于成立诈骗罪,面对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司法机关认定借贷式诈骗要本着谨慎的原则,重点关注事后不能按时还款的原因,是行为人主观上不想还,还是客观不能还。如果是客观不能还的话,能否延续到借款时,如果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清楚意识到自己无法偿还或者根据其借款时的财务状态已经确定无法偿还的话,则行为...
焕廷说法 |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
视频直播中正在和你对话的“干儿子”,“人设”是真的吗?
本案侦查阶段,赵某称上述钱款是王阿姨赠送和借用的,自己并未诈骗。审查起诉阶段,赵某作部分供述,但辩解自己是借钱而非骗钱。人民法院裁判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赵某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