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监管局深入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
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三适当”原则、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诚信文化建设、金融惠民利民行动等五方面内容,编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传递了通俗易懂的金融知识和金融服务有关政策,以漫画形式讲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反面典型案例,并通过安徽金融教育IP形象“董小宝”“徽小融”的故事,寓教于乐向消费者提示有关风险,...
筑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根据《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在接收办理金融消费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分工上,国家金融监督...
金融监管总局等3部门调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根据公告,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公告明确,金融监管总局统一接收转办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消费金融...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三大监管机构联手构筑“铁三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并负责处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投诉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则负责非银行支付机构和征信机构的投诉处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则专注于证券期货基金业的投诉事项。这种权责明确的分工有助于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率和专业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更...
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二、调整接收办理金融消费者反映投诉事项的职责分工,...
关于成立阜新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侯稀英人寿保险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二、领导小组职责阜新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金融消费者提出的咨询和投诉;讨论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及配套制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自身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提倡诚信经营,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调整有关部署,现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
金融消保的牙与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2024)
我们从监管机制、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等角度简要分析2023年以来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概况。1、消保新机制2023年,金融监管顶层设计上的头号大事无疑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组建,而金监总局的一项新增重要职责即为将原本分属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职责统一收归金监总局管理,并成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在襄阳市政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把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谋划成立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探索实施“投诉...
...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三部门调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和监管权限分别接收办理。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及时稳妥处理与金融消费者的争议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