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逾期有滞纳金吗?计算 及合法性解析
1.北京市规定:取暖费以年度方法缴纳,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的停止,应该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供热金额为未缴纳部分金额的交纳0.05%。即每逾期一个月,滞纳金为欠费金额的主管部门0.05%。2.上海市规定:逾期未付取暖费的收费,滞纳金按未付取暖费的六个月2‰计算,且按日计算。也就是说,每日滞纳金为欠费金额的要加2‰。
法官说法丨又到一年供暖季, 暖气不热怎么办?
加装暖气片后,李先生仍认为暖气不热,连续五年拒绝缴纳暖气费。现物业公司认为其已按照国家供热标准提供供暖服务,并积极配合李先生解决相关问题,但李先生拒缴暖气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缴纳欠付五年的暖气费,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裁判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自认为家中暖气不热的情况下,向物...
扩散!赤峰城区取暖费没有优惠,逾期会被收取违约金!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赤峰城区非居民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09〕2058号)及赤峰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赤政纪字〔2009〕8号)规定,热费计收标准为:民用3.60元/平方米·月,行政事业单位4.50元/平方米·月,工商企业4.80元/平方米·月。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
取暖费违约金如何计算?孩子能由私立高中转公立高中吗?回复来啦~
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请问:取暖费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计算比例是多少?8月24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四条: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供热期前向供热单位...
取暖费缴费逾期会产生违约金 支付渠道多逾期划不来
内容提要:进入12月中旬,2018年已接近尾声。能源集团提醒还未缴纳取暖费的用热户,在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采暖费。如果逾期未交,还会产生违约金。天津北方网讯:进入12月中旬,2018年已接近尾声。能源集团提醒还未缴纳取暖费的用热户,在12月31日前缴纳本年度采暖费。如果逾期未交,还会产生违约金。
海拉尔市民:取暖费违约金再次收取是否合理
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政策,取暖费属于预收收费(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2015-2016年度取暖费违约金被叫停,是因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现行供热合同是2004年文本与自治区2011年出台的管理条例不符,相关条款没有做修改,暂时叫停违约金收取,要求热电部门修改相关条款并备案。2016年9月份,合同经过修改后,通过两次专家评审及消费者座谈,...
@根河人 您交取暖费了吗?1月1号以后要付违约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及《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热用户应在每年采暖期(9月1日)开始前30日内一次性预交本采暖期热费,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河热电公司将对未缴纳2020-2021年采暖期热费的用户收取违约金,请广大热用户及时交纳当期热费及陈欠热费,避免产生热费违约金。
差旅费、违约金、公用水表、取暖费及降温费、职工宿舍租金等27个...
答: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收款方开具的收...
库尔勒:12月30日后交采暖费 每超一天加收5‰违约金
天山网讯(记者严万海报道)近日,记者从新疆库尔勒市住建局了解到,12月30日后,未缴纳采暖费的居民,每超一天将加收欠缴额5‰的违约金。库尔勒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依照《库尔勒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居民每年缴纳
青岛修订供热管理条例 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取暖费
用户未按规定时间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催交。对逾期未交纳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采取停供、限供、缓供措施。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拖欠采暖费总额1‰的违约金(以前有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违约金每年度(当年的11月6日至翌年的11月5日)不超过欠费总额的30%,累计最高额不得超过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