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24年12月1日起 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本报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消费中的资金保障作用,减轻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0月22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市公积金中心解答热点问题 办理贷款如何认定住房套数
在太原市城六区购房的,以城六区房屋套数认定;在三县一市和铁路沿线市(县)购房的,以购房市(县)房屋套数认定。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其房产记录由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联网核查取得,三县一市、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由其提供其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书面房产查询结果;住房公积金贷款...
太原拟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日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办理条件,《通知》附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实施细则》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办人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原件...
12月1日起 太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直付购房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办理条件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办人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承办人身份证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信息申报。缴存职工购买已在中心信息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以下称“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
12月1日起,太原可直接用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关于办理流程,审核登记需要申请人携带商品房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确认书,自筹资金缴款收据(公积金可用余额小于首付款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夫妻双方均需办理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同时到场,一次性办理)原件到中心各分理处/管理部进行审核登记,并申请出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受理...
山西太原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延续5年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该《通知》是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延续,《通知》自2024年5月23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
最高可享100万元额度!太原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延续5年!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该《通知》是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延续,《通知》自2024年5月23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山西太原市公积金新政实施
央广网太原3月6日消息(记者张洁)近日,山西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二是放宽申请“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
太原公积金最新调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对2024年度(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各单位应当在办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
坚决抵制“黄牛”“黑中介” 太原市公积金中心公布举报方式
根据太原市纪委监委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方便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违规违法行为,11月23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渠道的通告》,并公布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