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3月30日 - 中国江门
2020年江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84.72万元;一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调整至人均3787元/月、3376元/月和1487元/月;计发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涉及本人工资标准提高至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8391元执行。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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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解读
2020年9月23日 - 广东省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全省各市分为两类地区进行调整:一类地区是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广州、深圳、珠海市及省本级(执行广州市参数),按照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调整基数(广州、深圳、珠海市分别为10292元、10646元、8407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生活护理费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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