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2014年8月7日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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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
2016年6月28日 - 黑龙江日报
一般标识清晰有3C认证的充电宝,低于2万毫安的可以正常带上飞机。160W(h)即32000毫安的充电宝。在哈尔滨机场,通常情况下,国航、南航、深航等部分大航空公司一般允许有正规标识,超过2万毫安、小于32000毫安的充电宝带上飞机。如果是个别小航空公司,可能就不允许携带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如果电压是3.7V的充电宝,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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