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丨“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潘某栋、李某卫长期从事猪肉经营活动,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从私人屠宰点违法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对外销售牟利,致使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入市场,依法认定该二人具有主观明知。本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正规的市场和途径...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潘某栋、李某卫长期从事猪肉经营活动,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从私人屠宰点违法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对外销售牟利,致使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流入市场,依法认定该二人具有主观明知。本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正规的市场和途径...
依法严惩犯罪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两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法打击此类犯罪提供规范依据。本批典型案例聚焦三黄鸡、生猪、银鱼等老百姓关注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违反养殖用药规定,产销药残超标三黄鸡获刑2021年8月6日至10月18日,被告人李某钦给三黄鸡每日喂食某品牌中期配合饲料861(该饲料含有抗球虫药物尼...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年内因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票面税额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60%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完善食品领域司法解释。2021年12月31日,“两高”修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针对农药、兽药非法添加违法犯罪突出的情况,增加规定了“生产、销售添加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等有毒、有害的非...
“两高”联合发布新修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严密惩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法网从严惩处危害“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犯罪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解释》共二十六条,其中针对司法实践中“一...
买到问题食品如何维权——最高法发布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解释
根据《解释》第2条,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所销售的食品,或者虽未标记自营但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同时,《解释》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非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等足以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相信系...
收藏!“违法所得、货值金额计算”有关规定汇总
第十五条本解释所称“生产、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第十七条本解释发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
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司法解释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收藏!市场监管“违法所得、货值金额计算”法律法规汇总
第十五条本解释所称“生产、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第十七条本解释发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