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老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年2月13日 - 中国娄底
第十七条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绿地率均不得超过娄底市老街地段控制指标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的限制要求。第十八条全区建筑物高度应满足娄底市老街地段控制指标中规定的建筑物的高度控制要求。第十九条规划区内建筑离界必须符合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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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绿地率均不得超过娄底市老街地段控制指标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的限制要求。第十八条全区建筑物高度应满足娄底市老街地段控制指标中规定的建筑物的高度控制要求。第十九条规划区内建筑离界必须符合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