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三、对仓库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公建标准收取。四、房产测绘部门要按照《规范》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对小区内所有的建筑物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报告,测绘报告要对于阁楼、车库、层高低于2.2米的建筑物进行明确说明,以便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定。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号)明确要求“各地市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具体减免审批程序及办法”,《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铜陵市清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铜政办2008〕78号)中仅明确了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未对具体减免...
《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2.根据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公有房屋维...
泉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 征收范围扩大 标准相应提高
征收主体方面,原“涉及市建设局负责收取的项目,其配套费由该局委托市城乡规划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收取”,修订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主体按照规定缴纳配套费;建设主体按规定缴纳配套费后,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管理规定》,鲤城区...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缴系统运行的通知
请代成都市住建局征收的成都高新区和五城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征收管理责任,确保市级配套费能按程序及时缴入市级国库。特此通知。附件:成都市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缴系统-操作手册(主体企业).docx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4月13日(联系人:市住建局计划财务处李俊琳,联系电话...
...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修订)》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3〕160号)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
八类项目拟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部门负责征收。建设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一次性交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法》规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拟为: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每平方米征收41~61元...
权威发布 | 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修订工作新闻发布会答...
不再分类管理;二是政策边界进行了调整,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基础设施不再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管理范畴,新政策的管理范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基础设施;三是征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原综合配套费由政府部门征收,原专项配套费由供水、供气、供暖专营企业直接收取,现调整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政府统一征收;四...
建设局积极减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切实为企业减负
据悉,今年8月份,该公司通过竞拍取得龙泉市翁仁三期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建春语兰庭住宅及配套商业,项目部分商品房用于“以房换地”安置房源。项目总建筑面积73582.3平方米,按照《龙泉市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征收标准与管理办法》共需上缴配套费320余万元,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前一次性缴纳该笔费用。咨询...
济南印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其他区县(功能区)原则上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根据《管理办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房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计收,征收标准为246元/平方米。